一名聯邦法官於30日裁定,紐約已經採取了大部分必要措施,制定了一項對進入曼哈頓中心司機收費的計劃,大都會捷運局(MTA)隨即表示擁堵費將於本周日(1月5日)生效。
但與此同時,法官也命令聯邦交通官員審查並進一步解釋該計劃的某些方面,代表新州的控方律師表示,該裁決意味著擁堵費計劃無法實施。
《紐約時報》報道,州長胡楚稱新州聯邦地方法院法官戈登(Leo M. Gordon)的裁決「對紐約和新州通勤者來說是一次巨大的勝利」。她表示,「儘管新州盡最大努力阻止紐約減少街道擁堵的能力,以及對公共交通進行投資,但我們的立場在法庭上幾乎全佔上風。」
戈登法官長達72頁的裁決中,似乎並沒有阻止紐約繼續推進該計劃。儘管如此,代表新州的律師馬斯特羅(Randy Mastro)堅稱MTA無法繼續推進,認為裁決實際上是阻止了擁堵費。
他表示,法官認定聯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在批准MTA的計劃時表現出武斷且反覆無常的行為,並指「在當前擁堵費提案生效之前,需要進行更多考慮」。
新州訴訟是擁堵費計劃實施的最後主要障礙之一。MTA首席執行官利伯(Janno Lieber)表示,法官在裁決中提出的擔憂,已經透過最近幾周採取的行動得到解決,「我們感到高興的是,法官戈登幾乎在所有問題上都同意紐約聯邦法院的觀點,並駁回了新州關於18個月前批准的環境評估存在缺陷的說法。」
支持擁堵費的哥倫比亞法學院教授傑拉德(Michael Gerrard)表示,法官並沒有明確禁止擁堵費啟動,「我認為從1月5日開始收費的法律路徑已經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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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專家指出,1月5日啟動擁堵費的法律路徑已經明確。 Hiroko Masuike/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