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退稅/機場/免稅】港人去日本旅遊「大買特買」要注意啦!日本退稅制度會改為「先付後退」,旅客須到機場退稅,有關新制將於2026年11月1日起實施,同日起亦會廢除每人每日在同一店舖購買消耗品的50萬日圓(約2.5萬港元)退稅上限,密封透明膠袋亦會成為歷史。
免稅品須於90天內帶離日本
在新規定下,旅客在可提供退稅的商店購物時,須先出示護照並支付商品的連稅價格。店家會將資料上傳至國稅廳的系統,旅客若想為所買物品辦理退稅,須於90日內將物品帶離日本,出境時在機場經稅關確認,才能領回退稅。若購入的商品總值超過100萬日圓(約5萬港元),系統會產生特別的序號方便跟進。
日本將於2026年11月1日起實施旅客新退稅安排。
旅客離境前須將欲退稅商品提交稅關確認。
日本免稅品的密封透明膠袋將成為歷史。
日本免稅品的密封透明膠袋將成為歷史。
新規定下退稅商品將不再分為「一般品」或「消耗品」,而在現有規定下,衣服被歸類為「一般品」。
在目前的規定下玩具亦屬「一般品」,辦理退稅毋須以專用袋包裝。
取消「一般品」及「消耗品」分類
目前消費稅退稅分為衣服、電器等非消耗性的「一般品」,以及食品、藥品、化妝品等「消耗品」兩種方式處理,新規定將取消兩類商品分別辦理退稅的安排。
取消消耗品專用包裝袋及每天購買上限
在新退稅安排下,已退稅的消耗品須以專用包裝袋封妥帶離境的規定將會廢除,減輕商店的行政負擔。同時,同一家商店每日最多提供50萬日圓(約2.5萬港元)消耗品退稅上限亦會取消。
另外,金條等可能基於非法目的購買的商品,將排除在免稅範圍外。
日本消費稅新退稅安排重點
- 2026年11月1日起生效
- 旅客購物時需先課稅,經海關審批後,免稅店會將消費稅退還
- 自購買日起90天內未經海關檢查攜帶出境商品不獲免稅
- 取消普通商品和消耗品分類
- 取消消耗品的50萬日圓購買金額上限
- 取消消耗品的特殊包裝
- 價值100萬日圓以上的商品,在免稅資料中加入能辨識該商品的序號等資訊
- 旅客須出示護照申請免稅,僅憑船舶觀光上陸許可證無法辦理
- 取消免稅店的「一般型」和「手續委託型」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