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後要不要還手? 華女被攻擊引發大辯論

華裔女性思思在曼哈頓鬧市布萊恩公園附近無端被攻擊之後,將自己的經歷寫成文章發在她的微信公眾號上,希望更多華人能對此有所警惕,沒想到卻引起了關於被打後要不要還手的大辯論。認為必須還手的一方稱,正是因為亞裔不會還手,才成為被攻擊的目標。而另一些人則認為還手可能會激怒對方,帶來更大危險。對此一些華人專家表示,還不還手要看具體情況,但總體來說,「不介入(not engage)才是最好的防身之法。」有專家強調,不介入並非聽之任之,事後通過報警、聯繫當地社區組織、民選官員和媒體等方式,也可以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或者至少可以引起社會對事發地點治安問題的關注。

「不介入才是最好的防身之法」

在她的微信推文中,思思說,她曾經練過詠春拳,在事發後報警等待警察到來的那段時間裡,腦子裡反復冒出來「打回去」的念頭。警察後來也說,這種情況下如果打回去不會給自己惹上麻煩。但她仍然認為還手不是最優解,萬一發生沖突,首先應拉開自己與對方的距離,第一優先永遠是個人生命安全。

但網友們在留言中意見卻不一而足,有人甚至指責思思主張「不反抗」,說亞裔正是因為不會反抗才成為被攻擊的對象。曾歷任曼哈頓地檢署副檢察官和紐約市警局副局長、現為律師的莫虎說,被攻擊後還手如果是「合理自衛」,被害人不會因此惹上麻煩。但何為「合理自衛」則要具體案例具體分析。「比如有人衝你吐口水,你回吐口水是可以的,但你如果拿棍子打他,就不算是合理了。但如果對方出拳,你用了槍,如果你是身體較弱的女生,而對方是氣壯如牛的男子,也可以認定為合理。」莫虎說。另外,如果雙方有打鬥,警察到現場處理時通常會把身上有傷的一方認定為受害人。如果不能立刻判斷,警方會先把雙方都銬起來。如果檢察官認定受害人是在還手自衛,可以決定不對受害人進行起訴,但受害人被銬到警局仍然要經過拍照、打指模的過程,並留下逮捕記錄,這對受害人來說並不划算。他也提醒華人在報警時保持冷靜,「很多華人被攻擊後不會控制情緒,報案時大喊大叫,警察一般會相信能夠冷靜敘述的一方。」莫虎說。

疫情期間曾經與多家社區組織合作舉辦過針對亞裔仇恨浪潮的「防衝突培訓」的馮小姐說,前來上課的自我保護專家常講的一句話是 「最好的自我保護就是不介入。」馮小姐說,還手可能引起衝突升級,而受害人對對方的情況又一無所知。「有多少人反擊是勝券在握的?對方可能精神狀態比你瘋,或者他身上有武器,這都可能讓你吃大虧。」她說。馮小姐建議採取「以輸為贏,以退為進」的方法,先確保自己的安全。但「這不是說這件事就算了,事發地點很可能會有攝像頭已經記錄下全過程,受害人事後可以報警、聯繫當地市議員、聯繫媒體,這樣仍然可能讓施暴者被抓到,至少也會引起人們對事發地點社會治安的關注。」她說。

馮小姐特別強調報警的重要性,她說,去年有個案子,襲擊者從曼哈頓中城到華埠一路上對七名亞裔女性進行攻擊,有人事後沒有報案,但正是去報案的那幾位受害者讓警方看到了這幾起事件相互之間的關聯,使得攻擊者最終被以仇恨罪起訴。「報案很重要,即使對方沒被抓到。」她說。

「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

在華埠教授功夫幾十年的葉永康功夫學校創辦人葉永康說,他給學生的指導原則是,在被襲擊時 「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跑」。至於能不能打,要看對方的情況,比如對方是否有武器,是否體格強壯,對於攜帶武器者,葉永康建議一定要跑。如果可以打回去,葉永康強調關鍵是出手一定要快,「以最快的速度打到對方最弱的部位,比如眼睛和下體。」葉永康說。

而思思在事件後特意上網查了數據,發現在紐約街頭隨機遇到身上攜槍者的比例很低。但她對於網友所說的亞裔被欺負就是因為不會反抗並不認同。「亞裔有很強壯的人,我們也有拳王,但是否強壯或是否反抗不是亞裔被攻擊的原因,種族歧視才是。」思思說。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