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民身份證明規定 引發州市互相挑戰

共和黨候任總統特朗普經常訛稱有選舉無弊,選民身份證明成為保守派近年優先針對目標。加州元旦日將有新法生效,禁止地方強迫選民投票前出示證明文件,加州恐將成為這方面的最新戰場。

非牟利新聞網站CalMatters報道,南加州杭亭頓灘市(Huntington Beach)今年3月通過市憲章修正案,容許該市在市政選舉時實施身份證檢查,將於2026年生效,旨在讓這座城市成為抵抗加州自由治理的堡壘。隨後民主黨時任州參議員閔大衛(Dave Min)提案禁止這種做法。

支持者相信,成為共和黨主政州常用政策的強制選民出示身份證明措施,可以解決外界在特朗普聲稱2020年大選出現舞弊後對選舉公正越來越多的疑慮。但除了新選民登記,加州民主黨人一直抗拒身份證要求,認為此舉將剝奪年輕、低收入、身障者和非白人選民的選舉權,卻沒有實際好處,因為根本沒有大規模選舉舞弊發生。

州府官員強調,要求選民出示身份證在加州早已違法,因為選舉法規一項條文明文禁止「僅僅為了妨礙選民投票而對選民進行大規模、盲目且毫無根據的挑戰」。但州議會今年還是通過閔大衛提出的法案,閔大衛認為法案可釐清僅涉及地方議題的選舉中任何潛在的含糊部份。

正反雙方早已就這議題對簿公堂。州檢察長邦塔(Rob Bonta)和州務卿韋伯(Shirley Weber)在杭亭頓灘市通過修正案後在4月提告當地政府,以干擾州府對投票權的保障為由尋求將該市的修正案無效。市府則反駁,作為自治城市,他們對包括選舉管理等市政管治自訂規則擁有自由裁量權。

但橙縣一名法官11月裁定,以市憲章修正案屬於自由裁量權,且市府尚未執行而未牴觸州選舉法為由駁回訴訟,未對政策的實質內容作出裁決。

但邦塔形容杭亭頓灘市的選民身份證規定是「為不存在的問題尋找解方」。邦塔和韋伯計劃上訴,同時市府即將對新州法提出司法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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