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公司(3908)公布,12月2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主要內容為經查明,中金公司為思爾芯科創板IPO提供保薦服務,出具的《發行保薦書》等文件存在虛假記載,在執業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包括:未審慎核查硬件設備生產情況、未審慎核查軟件銷售情況、客戶走訪程序執行不到位、資金流水核查程序執行不到位、未審慎核查關聯方借款利息計提事項。
思爾芯涉欺詐發行行為
中金指,在監管部門調查過程中,公司及相關人員積極提供資料、配合調查。中證監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規定,決定對中金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保薦業務收入200萬元人民幣,並處以600萬元人民幣罰款。對思爾芯項目保薦代表人趙善軍、陳立人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50萬元人民幣罰款。
2022年7月,思爾芯撤回發行上市申請,上海證券交易所作出了終止審核的決定。中證監已對思爾芯涉嫌欺詐發行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和審理,並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