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丨梁國雄不服定罪刑期提上訴 上訴被告增至13人

47人2020年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47人翌年3月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45人罪成,上月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律政司確認不覆核刑期。受審後定罪被告中,繼林卓廷等11人早前申請上訴定罪刑期,梁國雄亦申請上訴;認罪被告「快必」譚得志早前也申請上訴刑期。根據司法機構紀錄,2案暫未排期。

上訴的13名被告中,有12人受審後定罪,《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何桂藍不求情判囚7年;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則判監6年9個月;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陳志全、鄭達鴻、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監6年半。譚得志則認罪判監4年5個月。

案件編號:CACC 253, 263/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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