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仔警區近日接獲多名受害人報案,指曾於灣仔酒吧區內消遣後發現自己的信用卡被盜用,調查顯示,有酒吧東主及職員串通活躍區內的非華裔女子,由她們在街上兜搭醉客後,帶受害人到串謀的酒吧,偷去受害人的信用卡後,用酒吧的卡機狂碌卡,然後將卡放回事主銀包內盜財。灣仔警方在過去一連三日進行大規模行動,在區內多個處所拘捕15男女,涉嫌「串謀詐騙」及「無牌賣酒」等罪行,而涉及犯罪得益約為84000港元。
警方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督察林高進講述案情時表示,行動由灣仔警區刑事部統籌,連同機動部隊、灣仔牌照組及控煙辦近50名人員,展開大規模以情報做主導的拘捕及查牌行動,其間警方追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並突擊搜查多個處所,當中包括酒吧、住宅及商業大廈等,一共拘捕15人,包括6男9女,年齡介乎21至48歲,分別涉嫌「串謀詐騙」、「無牌賣酒」及「在沒有領取酒牌的處所飲酒」等罪行,而涉及犯罪得益約為84000港元。
行動主要針對兩大範疇,分別是灣仔酒吧區內發生的串謀詐騙案件,以及行動中所搗破犯罪團伙所操控的無牌酒吧。 灣仔警區由10月底至12月初接獲多名受害人報案,指曾於灣仔酒吧區內消遣後發現自己的信用卡被盜用。刑事部人員經過深入調查及分析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鎖定案中犯人身份,串謀詐騙罪拘捕共9名非華裔男女。
調查顯示,有酒吧東主及職員與活躍於酒吧區的非華裔女子(包括菲律賓、尼泊爾、印尼)串通,合謀詐騙酒客。犯案手法為先由非華裔女子於街上兜搭已醉酒的酒客,帶往由團伙操控的酒吧,並趁機盜取其信用卡進行多次大額交易,但過程中酒吧並沒有提供任何商品。之後非華裔女子會將受害人的信用卡放回其銀包內,延遲受害人發現受騙及報案時間,從而增加警方調查難度。而行動中被偵破的3宗同類案件,損失金額共約8萬港元。警方檢獲證物包括有涉案酒吧的信用卡機及涉案賬單。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第二隊主管督察李家豪則指,情報顯示,區內有一個由三合會團伙所操控的無牌酒吧及水煙館,以新潮裝潢、多樣化水煙口味以及不同酒類,吸引年青人到上址消遣。為逃避警方突擊搜查,上述處所大門安置電子密碼鎖,而顧客均須由熟人介紹方可進入。
本月15日,警方派遣探員喬裝顧客,成功潛入上述單位進行搜證,並隨後展開拘捕行動。行動中共拘捕6人,包括4男2女,年齡介乎於21至35歲,1名被捕男士涉嫌管理無牌賣酒場所,5名被捕人士涉嫌在無牌賣酒場所飲酒。警方同時發出6張針對於禁止吸煙區吸煙的定額罰款通知書。行動中檢獲共160支酒、 220件吸食水煙工具,以及疑為部分犯罪得益約4000港元現金。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同時,警方亦聯同控煙辦突擊巡查多過酒牌處所,並發出共7張針對於禁止吸煙區吸煙的定額告票。
警方提醒市民,在外消遣時要小心看管財物,免被不法之徒有機可乘。此外,「串謀詐騙」為嚴重罪行,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159C(6)條,串謀詐騙的最高刑罰為14年監禁,市民切忌以身試法。佳節將至,市民外出消遣時切勿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 無牌賣酒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而於無領取牌照的地方飲酒,亦屬違法,根據《應課稅品(酒類)規例》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