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他克拉縣水務局董事會26日通過一項露營禁令,禁止無家可歸者在南灣多數河流、小溪等水道附近紮營居住。
「我們不能讓居民面臨洪水風險。」水務局執行長卡蘭德(Rick Callender) 表示,「工作人員建議制定這樣一項法令,確實是一項令人不安的舉措,但這是必要的。」
他表示,該機構將優先考慮教育先行的做法,並聲明他希望避免「更多有色人種被監禁」。
據KQEQ報道,根據這項政策,工作人員將「善意嘗試」直接與「無住處」的人對話,然後指導「非法佔用水務局地產」的人,如何與提供臨時或永久住處的社會服務聯繫。搬遷程序也旨在將這些被趕走的人與當地政府的社會服務聯繫起來。然而,無家可歸權益團體及至少一位水務局董事促請該局重新考慮該項禁令。
工作人員還將在預定的清理工作之前張貼書面通知。72小時之後,水務局和合作機構可以清理營地,包括存放「可識別的個人物品」。作為最後的手段,執法部門可對拒絕搬遷者以違規或輕罪起訴,罰金不超過500元。
該法令於30天後生效,將於2025年1月2日開始執行。
「我們希望人們能夠遵守露營條件指引,保持低優先級執法。」負責睦鄰計畫的助理警官 Mark Bilski說,「同時,應急人員和公共安全問題有時不允許這樣做。如果有人對員工進行人身威脅,我們需要能夠立即採取行動」。
該局還投票通過禁止在水務局擁有的土地上持有槍支、彈藥和煙火。
官員表示,當垃圾、食物和其他物品流入水道時,露營會造成環境傷害。這些雜物也可能造成水道阻塞或窄點,妨礙洪水控制。該局也提出了工人的安全問題,工人們聲稱曾受到住在水道附近的人的威脅或搭訕。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