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公立醫院/醫生/護士/藥劑師】醫管局日前公布醫院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報告,就五大範疇提出31項建議。報告亦建議引入公正文化框架,按指引將員工責任定性為人為錯誤、危險行為或魯莽行為,以及制訂處理程序。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黃立己今日(25日)在電台節目指,其中鹵莽行為的嚴重性最高。
何謂鹵莽行為?藥劑師貪快派錯藥
黃立己舉例,指本來藥劑師要核對藥物,應用掃描器,每一個樽掃描一次,但他貪快,病人要出6樽藥,他就取頭一樽掃描6次,不是每一個樽都核對1次,原來第6樽根本不是那隻藥,就派了給病人。
黃己立指,報告針對現時分工不清楚的情況,各間醫院都有質素及安全部門,醫院內相對較小問題應該交由部門負責,醫管局總部則應處理各間醫院或部門都有的共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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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飲醉酒做手術」個人責任最大
黃立己認為這些屬危險行為,要拿走鼓勵這類行為的因素,例如有醫生飲醉酒去做手術,或有護士「一邊派藥、一邊睇波」,指這些很明顯是「鹵莽行為」,個人責任最大。
黃立己說,每間醫院都有質素及安全部,但只有幾個人,只可協助處理質素安全事宜,不可全權代理所有工作,各部門都有本身責任。他舉例說如病人在病房跌倒,各病房應該自行檢討防止措施及安排,質素安全部只可做整體監察,有問題再協助處理。
林志釉:無改善方法、任何改革也無用
香港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在同一節目表示,收到醫管局的摘要文本,認為報告屬於比較「口號式」,包括提出加強、改善、優化、提升等字眼。他關注醫管局主席提及加強問責卻指解僱並非方法,質疑管理層想不到改善方法,任何改革都沒有效用。
醫管局主席范鴻齡日前表示,建立框架並非要一旦出事就有人「落台」,而是希望醫護重視問責要求並細心工作,避免意外發生。
報告又建議強化管治及責任,釐清不同職級於質素及安全上的角色、責任和權力,也建構高層人員病人安全問責框架,將安全指標納入表現評核,讓高層管理人員承擔病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