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制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0號——市值管理》,旨在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關注自身投資價值,切實提升投資者回報,指引自發布日起實施。
促上市公司多管齊下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質量為基礎,提升經營效率和盈利能力,並結合實際情況依法合規運用多個方式,包括併購重組、股權激勵、員工持股計劃、現金分紅、投資者關係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購等,推動上市公司投資價值合理反映上市公司質量。
主要指數成份股須設市值管理制度
《指引》明確了上市公司董事會、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相關方的責任,並要求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制定市值管理制度,而長期破淨公司亦須制定估值提升計劃並披露。根據《指引》,如有關公司未披露市值管理制度或估值提升計劃,中證監可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另外《指引》亦明確禁止上市公司以市值管理為名實施違法違規行為。
中證監指,早前公開徵求意見後,各方總體認可《指引》,並結合實踐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涉及董事和高管人員職責、主要指數成份股公司範圍、市值管理制度的披露要求、估值提升計劃的執行情況等,經逐條研究,與《指引》條文有關的主要意見已採納,後續將進一步加強政策解讀,做好《指引》實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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