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路邊泊車新例已實施 須距行人過路線至少20呎

日光法實施,汽車面對行人道的方向要停車至少一個多車位的距離。圖為三藩市接道停車現況。記者徐明月攝

三藩市從11月11日起依照「日光法」(Daylighting Law)執行新的停車規定,即所有馬路邊無論是否有禁停標記,車輛必須距離行人過路線至少20英尺、大約一個多車位長度處停車,否則將被開40元罰單。三藩市將因此失去1.4萬個停車位。不少民眾表示新法讓本已緊俏的市內停車位再度縮水。

根據交通局示意圖,無論所停街道是否漆紅色禁停、是否油漆行人斑馬線,司機都必須空出距離人行道邊緣20英尺長的距離停車。有斑馬線的就從斑馬線計算起,無斑馬線的就從路緣計算起。

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是雙向車道還是單向車道,按照正常方向停車,只有車頭面對人行道的距離需要空出20英尺,車尾背靠人行道的距離則不需要遵守這一規定。

該罰單在11月11日開始開出將僅是警告,到2025年1月1日以後是加州全州執行開始,將開罰單40元一張。

對於新交規,民眾幾乎一邊倒的質疑。一位在三藩市居住多年的王女士表示,為方便在市內停車自己開的是小車,人行道一旁的路緣經常有空位,但不足以停正常車輛,小車剛好,解決不少停車麻煩。現在這一位置消失,令市內停車更加難。

有受訪民眾表示,自己平日既會開車,也會乘公車和打網的,交通的使用是多元的。他們希望一個有利於各方的交通現況,而不是只針對某一個群體。行人的安全固然重要,但停車位消失損失經濟,得不償失。有的則表示自己要帶量尺開車了:「相信未來一定會有司機因為停車差幾英尺而與開罰單部門扯皮。」

網友紛紛在新規下留言,有的說「你最好是都漆上紅色。」「又一個搬出三藩市的理由。」「可不可以確保行人也好好過馬路?」「讓看手機不抬頭走路的行人也吃罰單不行嗎?」「新規名字應該是:三藩市找到新的開罰單理由。」「很好,反正我幾年前就不再來三藩市了。」「很快三藩市將不再有車可以進入了。」

加州眾議院 AB413「日光法」2023年十月簽署成法,2025年1月1日實施。該法禁止任何私人或商用車輛在州內有標記或未標記的人行橫道20英尺範圍內停車或暫停,無論路緣是否有紅色禁停標線。本報記者徐明月三藩市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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