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披露,沙加緬度市府過去五年來,為數十宗涉及警員不當行為的訴訟付出2,200多萬元和解金。
《沙加緬度蜂報》獲市府提供100多份介於2019年到2023年底的和解協議,以及相關法庭文件。其中28宗涉及沙加緬度市警察局不當行為的指控,包括5死和12人嚴重受傷,另有1宗是警員開槍殺死一名男子的愛犬。
今年2月,市府宣布2024到25財年將出現6,600萬元預算缺口。在今年市長選舉期間,候選人科佛(Flojaune “Flo” Cofer)認為,市府應隨時間從警方預算抽出7,000萬元用於回應精神異常等非暴力情況相關求助個案的替代方式。但她的對手、獲沙加緬度警察工會背書的麥卡蒂(Kevin McCarty)則稱,他不希望減少警方的預算。
與警員不當行為訴訟有關的和解金,與每年近2億5100萬元的警方預算分開。和解協議本身並非承認不當行為。市府選擇與原訴人和解,可能為了避免曠日持久的訴訟或審訊的不穩定性。
《蜂報》曾向市府發言人查詢,但尚未取得回應。
曾代表不少原訴人的民權律師梅林(Mark Merin)過去曾向《蜂報》指出,「從理論上來說,他們透過學習和被告來汲取教訓」。
《蜂報》檢視的個案中,最著名的是市府同意和解兩項由遇害非裔男子克拉克(Stephon Clark)的家屬所提出的訴訟。2018年,警員調查一宗汽車被破壞事件時,在克拉克的祖父母住處後院發現克拉克。克拉克當時手無寸鐵只有一部手機,卻遭警員開槍打死。市府先後與其子女和母親達成330萬和170萬元和解。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