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縣選民將在本週二(11月5日)對一系列旨在徹底改革縣府治理結構的修正案做出決定,其中包括「G提案」,這項提案將透過擴大參事會規模並讓「縣執行長」(County CEO)成為民選職位。
如果獲得選民的批准,G提案將在2030年人口普查後將洛縣參事會成員從現有的5名擴大到9名,縣執行長則將在2028年之前透過選舉產生。該提案還將設立縣立法分析師和預算與管理總監等職位。
該提案還包括在2026年設立道德委員會(Ethics Commission)和合規官員(Compliance Officer)。洛縣參事會目前已經開始建立道德委員會,參事巴格(Kathryn Barger)指出,此舉不需要選民另外批准。但若該提案在投票中獲得批准,它的存在將被編入章程,同時設立一名合規官員,以防止它在未來沒有另一次公眾投票的情況下被解散。
該措施還包括一系列其他規定,包括設立一個委員會,每10年審查一次縣府憲章;要求各縣各部門在公開會議上提交年度預算;要求所有參事會議程項目至少在例行會議前120小時發布;授權對被指控犯有違反公務職責的重罪的民選官員停職;成立一個工作小組來監督變革的實施;並要求在不給納稅人帶來額外費用的情況下進行更改。
縣府憲章的變更得到了參事霍瓦斯(Lindsey Horvath)和韓珍妮(Janice Hahn)的擁護,並得到了主管蘇麗絲(Hilda Solis)的支持。但這項提案仍在參事會產生爭論,當前的縣憲章是在1912年通過,當時洛縣的人口約為50萬,如今洛縣則有1000萬居民,轄區內並有88個建制城市。
以人口與管轄區域的改變來看,改革似乎是在必行,但參事米切爾(Holly Mitchell)和巴格都投票反對將G提案列入選票。他們表示,這些變革的推進太過倉促,並質疑擴大後的9名參事會成員是否恰當。
他們也反對民選縣執行長的概念,認為這個職位可能具體的職務責任與問責機制,也沒有任期限制,但同時又被賦予控制縣府巨額預算的權力,削弱了參事會的權力。
反對者也質疑,鑑於新的民選職位和縣辦公室的設立,這些變革的實施不可能不為納稅人帶來任何新的成本。洛杉磯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