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政策辦公室今天(1日)公布,《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信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即日起擴展至全港各行各業。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十分歡迎有關措施,指措施更多不同的企業及機構受惠,便民利企,進一步促進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建立「數字灣區」。
措施進一步促進建立「數字灣區」
公署衷心感謝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網信辦)以及廣東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促進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的大力支持。
《大灣區標準合同》由國家網信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及私隱專員公署制定,旨在提供合規途徑,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信息跨境流動。
特首李家超在10月發表的《施政報告》宣布,將在銀行、信貸資料及醫療業界試行的《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擴展至全港各行各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