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卡法院裁定 州內海外公民可投票

北卡州上訴法院駁回共和黨全國委員會(RNC)的要求,裁定海外公民即使從未在當地居住,只要父母或監護人曾是州內選民,就可以繼續根據州法在大選中投票。

綜合CNN和《國會山報》報道,上訴法院三名法官29日立場一致,使得共和黨在這個關鍵戰場州份遭遇挫折。代表州府的律師表示,北卡州過去13年都沿用目前規則,現在才褫奪這類選民的資格,做法既不公平也破壞選舉。

共和黨全國委員會10月初在北卡興訟,試圖挑戰州議會2011年通過的法案。當年的法案得到共和、民主兩黨的支持,根據條文,海外選民就算從未在北卡居住,但只要他們從未在外州登記,父母或監護人又曾是北卡選民的話,就可在州內合法投票。共和黨在訴訟中認為,這項政策違反州憲法對選民的居住要求,可能造成「欺詐和其他不當行為」。

案件上星期經韋克縣(Wake County)高等法院仲裁時,法官拒絕採納共和黨方面的理據,共和黨全國委員會隨即入稟上訴法院。除了北卡州之外,賓州和密歇根州法院近日也相繼駁回了共和黨的類似挑戰。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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