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大學傳承錄取 加州新法效果待察

圖為去年宣布禁止傳承錄取政策的南加州西方學院。美聯社

州長紐森9月簽署法案,禁止私立大學優先錄取金主和校友子女的「傳承錄取」制度,旨在聯邦最高法院終止平權政策後有助為學生創造更公平的競爭環境。但有大學諮商師坦承,禁令也許對現狀沒太大幫助。

「西部大學入學諮商協會」(Western Association for College Admission Counseling)主席馬塔(Juilo Mata)向非牟利教育網站EdSource指出,新法生效後不會如大家所想般那樣,「比較是象徵意義,雖然為一般學生提供少量名額,但不會完全改變現狀」。

加州大學(UC)早於25年前禁止「傳承錄取」制度,直到今年9月紐森簽署法案才禁止私立大學有同樣做法。提案的州眾議員丁右立表示,新法將使大學收生過程變得「更公平又公正」。

一項丁右立數年前提出且獲通過的同類法律將於今年到期。當年法案規定加州私立大學公開多少學生透過「傳承錄取」制度獲錄取,但未禁止相關政策。

丁右立當年法案的靈感來自2019年爆發「大學藍調」(Varsity Blues)醜聞,當年不少富裕家長被揭發行賄諮商師或教練來幫助子女入讀菁英大學,包括加州史丹福大學、南加州大學(USC)、柏克萊加大和洛杉磯加大。

在將於2025年9月生效的新法下,州檢察長可向未遵從新法的大學採取法律行動,但法案原始版本原讓州檢察長採取更多動作。根據原始版本,法案原擬向違規學校開罰高額罰鍰,但面對私立大學的反對和法案有無法過關的可能,提案人撤回這項條款。

丁右立認為,雖然新法並非完美,但讓大學招生變得更公平邁向重要一步。

馬塔等諮商師認為,有限處分和校方自行申報數據使新法的效力降低,且有些私立大學的招生程序早已欠缺透明度且複雜,因此人脈關係的作用往往有限。

迄今不清楚大學是否遵守新法,有些大學甚至寧可面對訴訟或失去州府的財援,都不願放棄招生自主權,甚至有很多大學表明「傳承錄取」是它們的募款工作一部份。有大學和諮商師則稱,目前尚未聽到富裕家長的反彈。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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