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案 紅館天花40個掛點吊懸總重18470磅設備 包括12子重2160磅

MIRROR演唱會主承辦商藝能工程3名職員被控串謀虛報懸掛設備重量,今區院續審。康文署外判工程顧問公司董事供稱,紅館天花每個掛點可承重750至1500磅,而案發時藝能提供的索具裝配圖報稱會使用40掛點、懸掛共13種設備,而負重表報稱總重量18470磅,其中涉案屏幕報稱重3600磅。審訊下周一續。

案中3名被告為42歲吳凱瑩、61歲林志華及50歲梁耀祖,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及交替控罪、欺詐罪,指3人於前年5月19日至7月25日串謀詐騙康文署經理,即在兩個負重表中虛報多項設備的重量,誘使康文署經理容許「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舉行。

註冊工程師溫志華供稱,他自1994年加入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及至2022年成為輝固董事,而輝固自2018年起承判康文署合約,為紅館審核活動主辦單位於天花懸掛設備的結構安全,確保懸掛設備的重量不會超出負荷。

工程師溫志華透露,藝能的索具裝配圖報稱會使用紅館40掛點吊懸包括MIRROR 12子在內,共重18470磅設備。鍾健華攝
工程師溫志華透露,藝能的索具裝配圖報稱會使用紅館40掛點吊懸包括MIRROR 12子在內,共重18470磅設備。鍾健華攝

 

温續稱,輝固曾將一份天花圖則發給康文署,該圖則提到可承重量及可以懸掛設備的位置,其中畫有1條線的位置可承重750磅,而若畫有兩條線則可承重1500磅,圖則亦註明如果設備屬於可移動裝置,例如涉案屏幕般可以升降旋轉,須額外加上百分之20的重量。

温案發時從康文署收到主辦單位提供的索具裝配圖及負重表,指圖表涵蓋了13種懸掛設備,並透過40個吊點懸掛在紅館天花,當中涉案6部屏幕重量報稱共3600磅,而負重表報稱總重量為18470磅。温另提到,MIRROR的12名成員亦會透過鋼索升降,負重表報稱總重量2160磅。

案件編號:DCCC291/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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