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騙港人「賣豬仔」東南亞等地 兩男認串謀誘使數人離港 還押11.1判刑

兩年前有港人受高薪工作等原因誘騙,慘墮陷阱,被「賣豬仔」至東南亞後遭禁錮,被逼從事非法工作。涉案兩名男子誘使數名受害人前往外地,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涉案無業男另認洗黑錢逾698萬元,法官林偉權將案件押後至11月1日判刑,兩被告還押候懲。

大律師黎士傑(Edward Laskey)代表被告張敏懷指,張於本案只屬次要角色,並沒有牽涉在泰國等東南亞地區犯案。被告唯一的報酬只有1千元,案發前無案底,有家人強烈支持,望法庭輕判。

兩被告為30歲無業男馬智豪、23歲男學生張敏懷,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指兩人於2021年某日至2022年8月某日在香港,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某些會被誘使前往外地的人士,即不誠實地向該等人士虛假地表示有真實的就業、商業機會及/或其他機會產生可觀的經濟報酬,從而誘使該等人士前往其他國家。

馬智豪另被控一項洗黑錢罪,今早承認「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11月25日至2021年6月4日期間,處理中國銀行帳戶內約698萬元財產。

案件編號:DCCC656/2024、DCCC688/2023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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