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寶珊紀念書院男副校多次偷拍裙底窺淫 官斥貪一時快感作令人厭惡之舉 判240小時社服令

荃灣廖寶珊紀念書院男副校長趙啟源去年在一個月內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達10次等,被控1項窺淫及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早前承認其中7項罪名。裁判官朱文瀚今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身為副校長為人師表,理應以身作則,如今竟貪圖一時快感,一而再再而三做出令人厭惡之舉,惟考慮到被告有機會改過自新,故決定網開一面,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引報告指被告真誠悔改求判社服令

辯方求情指社會服務令報告顯示,54歲被告趙啟源現已真誠後悔,積極求助,接受治療,明白犯案對眾事主造成傷害,目前仍於網上免費提供教程回饋社會,亦獲家人支持,希望法庭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官:貪一時快感一再犯案

朱官判刑指被告及早認罪,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然而案中相片可以儲存,予事主威嚇的感覺,令人厭惡,被告干犯7罪之多,早前一度還押,原應判監2至4星期。朱官指被告身為副校長為人師表,獲師長信任,理應以身作則,培養學生品德同時遵守道德規範,行事不可有損老師形象,更不可以犯法,批評被告如今竟貪圖一時快感,一而再再而三做出令人厭惡之舉,部份相片拍到事主臀部,情節嚴重。朱官最後參考報告建議,指被告有機會改過自新,故決定網開一面,各罪均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期執行。朱官叮囑被告「唔好再犯」,否則必定判監。

原被控窺淫及非法拍攝共11罪

54歲被告趙啟源被控於去年9月17日在美孚新邨萬事達樓大生生活超市內,暗中為了性目的而拍攝X,而X處身於令人對保存身隱有合理期望的情况,及被告不理會X是否同意被拍攝;以及被控於去年8月31日至9月16日之間,在香港十度出於觀察或拍攝不知名女士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不知名女士的衣服下方,觀察或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一部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况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女士同意。

案件編號:WKCC3164/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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