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員興訟上司 強行清除車窗膜

紐約市警務處一名警員稱,遭上司強行使用吹風機及丙酮(acetone),清除其母親座駕上的車窗玻璃膜。

《紐約郵報》報道,據警方內部報告指,警員貝納拉法(Adam Benarafa)16日與其母到布朗士第50分局投訴,稱他於本月4日,駕駛其母親的2018年款紅色本田雅閣,前往位於西54街的曼哈頓中城北區分局上班時,遭上司警佐安傑洛普洛斯(Constantin Angelopoulos)要求他將車開至分局後面的停車場,並指副督察高特(Robert Gault)指示,「必須立即清除」其車窗玻璃膜。

報告指,貝納拉法依言開車到後面停車場,並支付了10元,讓另一名警察前往購買丙酮。之後安傑洛普洛斯在未經其許可下,「使用手攜式吹風機清除車窗玻璃膜」。

報告指,貝納拉法向內務部的調查人員稱,自己向來駕駛母親的座駕上班,被派駐中城北區分區時,因車上包括車頭擋風玻璃在內的車窗貼有玻璃膜,而引發警監科姆斯(Allen Kirmss)和警佐安傑洛普洛斯的不滿。

紐約州《車輛和交通法》(Vehicle and Traffic Law)訂明,禁止將車輛的擋風玻璃或前側車窗弄暗。目前轄區高層正面臨壓力,必須確保警員的私人車輛不違反任何交通法規。本報訊

高特被指下令必須移除車窗玻璃膜。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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