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控 租屋普遍存在第8項歧視

一個全國性調查非營利組織針對兩百多名加州房東及其代表,包含大型房地產經紀公司提出歧視投訴,指控他們非法拒絕向第8項補助券持有者出租房屋。

《洛杉磯時報》報道,住房權利倡議組織根據臥底調查結果向加州民權局提出申訴。

該非營利組織要求該局對203間公司和個人就違反州法律開罰,該法律規定僅因租戶使用補助券付款而拒絕承租是違法的。

第8項計劃以聯邦住房法的部分命名,是美國政府保持租賃住房負擔得起並解決過度擁擠和無家可歸問題的最有力工具之一。

一般來說,租戶支付租金相當於其收入的三成左右,其餘則由補助券支付。與公共住宅不同的是,補貼可隨租戶一同轉移,以便向私人房東租屋。

但家庭可能要在等候名單上花費數年時間才能收到補助券。倡議者表示,房東通常會拒絕租屋,理由是誤認這些人更有可能是壞房客,反映出公眾對第8項補助券持有者的負面刻板印象。

在長期住房危機中,加州政府曾試圖阻止,並與其他幾個州一同通過收入來源法,規定歧視支付第8項和其他補貼租戶的非法行為。然而,自2020年以來,州當局一直面臨執法不力批評。

該組織表示,他們冒充潛在租戶臥底調查,結果在三藩市地區,44%的測試人員被明確告知不接受補助券,奧克蘭地區達53%,聖荷西地區達58%,洛杉磯地區則高達70%。

內城法律中心訴訟部主任 史密斯(David Smith)坦言,對第8項租戶歧視可能更普遍。

根據住房權利倡議組織提供的螢幕截圖,告知測試者不被接受的人中包含房東、物業經理和替業主工作的房地產經紀,一些甚至隸屬最大房地產經紀公司。

房東組織則表示,一些業主不願接受第8項租戶,因為政府繁文縟節迫使他們忍受漫長的檢查和文書過程,此時單位空置且無法收取租金。

大洛杉磯地區公寓協會執行董事尤克爾森(Daniel Yukelson)指出,這不是違法的藉口,但當局應向首次違法者發出警告且更好地宣傳。

他坦言,許多業主依舊不知道不能拒絕考慮第8項申請,施加要求的州和地方司法管轄區缺乏宣導。

住房權利倡議組織已向民權局提交文件,以便建立監督機制,以確保203家相關公司和個人遵守法律,聲稱違規房東也該被要求為補助券持有者的預留單位。

民權局發言人卡爾薩(Rishi Khalsa)表示,該機構近年來已就收入來源歧視達成兩百多項和解協議,致力利用掌握工具來打擊住房歧視。

考慮到州預算吃緊,增加資金將很困難,但住房權利倡議執行董事卡爾(Aaron Carr)說:「無家可歸也會增加執法、醫院、庇護所等所有成本,住房歧視讓每個人都陷入困境。」洛杉磯訊

一個非營利組織提起大規模民權訴訟,指控加州普遍存在第8項租屋歧視。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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