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離職人員入股禁止延期最多十年

中證監為維護資本市場公開、公平、公正,昨日推出新規,加強對證監會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的管理,延長禁止離職人員入股期限延長到5至10年,又擴大離職人員從嚴監管的範圍等,由離職人員擴至其父母,配偶及子女等。

中證監發布《證監會系統離職人員入股擬上市企業監管規定(試行)》,並公開徵求意見,對規則進行有關修改,並新增三方面的規定。一方面將發行監管崗位或會管幹部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延長至10年,而在發行監管崗位或會管幹部以外的離職人員中,處級及以上離職人員入股禁止期由3年延長至5年,處級以下離職人員則從2年延長至4年。同時,擴大從嚴審核的範圍,由離職人員本人,擴大至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另外,規定亦提出更高的核查要求,要求中介機構要對離職人員的投資背景、資金來源、價格公平性、清理真實性等做好充分核查,中證監將會進行有關覆核,與此同時在制度執行中,證券交易所需向擬上市企業、中介機構等各方做好政策解讀與引導等工作。

擴大監管範圍

此外,證監相關人員涉案不時發生,浙江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兼副主席、中證監原主席助理朱從玖涉嫌受賄,昨日於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朱從玖當庭認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控罪指,2002年至2022年,朱從玖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上市、融資貸款、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05億多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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