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立監獄精神健康服務不足 聯邦法官擬接管

聯邦法官批評州立監獄為囚犯提供精神治療嚴重不足。美聯社資料圖片

負責監督一份旨在改善加州監獄精神病治療的和解協議的聯邦法官,正準備做一件過去極力避免的事情:從加州懲教局手中奪走對州監獄心理健康的控制權。

地區法官穆勒(Kimberly J. Mueller)在今年7月12日發布的命令中表示:「法院已在其職權範圍內採取一切措施,讓被告能夠遵守規定,同時仍行使很大程度的自由裁量權和自主權。但法院得出的結論是,實現本案完全合規的唯一方式是由法院任命自己的接管人。」

法院指定的聯邦接管人可以僱用職員、實施改進措施,並花費州政府的資金來履行眾多的法院未決命令。

兩個月前,穆勒因持續性的人員短缺、治療延誤和自殺預防措施不足,而判處該局民事蔑視。法官處以1億1200萬元罰款,並指示州政府將這些資金用於執行她先前下令但遭到拖延的措施。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將審理州政府對該命令的上訴,但拒絕暫緩罰款的執行。州政府必須在周五前繳交罰款。

穆勒在7月12日的命令中稱,加州政府不僅未顯示達成合規的意願,反而尋求「進一步的拖延」,並「反覆堅持法院已經認為沒有根據的立場」。

在州監獄服終身監禁不准假釋的前沙加緬度居民柯爾曼(Ralph Coleman),於1990年提訟控告州懲教局,指其反覆未能診斷和治療他的精神疾病,違反了第八修正案禁止殘忍和不尋常處罰的條款。

這起訴訟最終成為集體訴訟,聯邦法院並於1994年裁定,加州監獄中患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囚犯多年未能獲得診斷或治療。翌年,聯邦地區法官卡爾頓(Lawrence Karlton)將監獄的精神治療交由一名特別專員監督。

近三十年來,特別專員負責監控州監獄的精神治療,發布報告並提出建議。但有別於接管人,特別專員沒有實施或支付改善治療成本的權力。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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