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啟動新的「吹哨人獎勵計劃」,藉此加強打擊企業違法以及金融犯罪。雖然聯邦的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等監管部門設有同類項目,並讓吹哨人可以得到數千萬元獎勵,但司法部表示現有制度存在不足,並出現幣安(Binance)、嘉能可(Glencore)等案件得以和解的例子,因此希望新政策能堵塞漏洞。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司法部1日宣布,這次將率先推行為期3年的試點計劃,吹哨人但凡提供原始材料,證明企業曾賄賂、欺詐或犯下其他金融罪行的話,有機會得到沒收資產的30%作為獎勵。司法部稱此舉能進一步鼓勵民眾揭發犯罪。
聯邦其他部門其實已有類似的獎勵機制,例如國稅局(IRS)早在1867年便推出計劃,證券交易委員會、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等監管機構也有類似的措施,但司法部副部長莫納科(Lisa Monaco)表示,上述計劃與司法部的新政不同,未能涵蓋所有不當行為。
司法部官員舉例說,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幣安,早前涉嫌未經註冊就從事匯款業務後,最終能以43億元和解,涉嫌在外國行賄的大宗商品交易商嘉能可,同樣能以12億元和解脫身,都反映現存制度存在不足。司法部期望透過新計劃填補空白,打擊以往未被舉報的犯罪活動。
新計劃涵蓋的不法行為,均是司法部積極調查的重點,包括金融機構涉嫌反洗錢的現象,以及企業違背聯邦《反海外腐敗法》賄賂外國官員的案件等。此外,新計劃還適用於私人企業,禁止商界賄賂公職人員,或以欺詐手法領取醫保。
這項計劃除了鼓勵員工舉報外,也呼籲僱主自首,如果企業能在內部發現問題120天內,並在收到當局聯繫之前主動披露情節,可獲得寬大處理。據悉,此項計劃已醞釀一段時間,司法部此前曾公布,會在3月制定方案,預定90天內敲定細節,司法部今年4月也曾向舉報人推出獨立的試行計劃。
根據最新公布的細節,吹哨人若向司法部舉報,個案不能與其他部門的獎勵計劃重疊,而且吹哨人本身不能參與其事,也不能因為擔任公司的審計等相關人員而獲取信息。
專門處理吹哨案件的律師亞姆波爾斯基(Ari Yampolsky)表示,歡迎司法部制定新計劃,但部分限制或令舉報人卻步,例如計劃只試行3年,也未必一定提供獎勵,潛在的舉報人可能考慮事業和人身安全,不願挺身而出。▍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