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德萊恩如成功連任,歐盟今後將如何?從中有何值得觀察之處?(上)

(余非 星島中文電台時事觀察)

本文談馮德萊恩,是因為她已有八九成機會可以連任,近乎毫無懸念。於是在此預先談一下整體情況,讓大家更懂得解讀落實後的意義。當然,0.1%的變數也是變數,一切以稍後的結果為準。以下直入正題。

馮德萊恩如果可以連任,是連任做歐盟主席。在歐盟這架構內,常常會聽見一些相似的中譯名稱,以下略為簡介當中的區別。我按次序,以1至4稱之。

歐盟的主要機構有歐盟高峰會、又中譯為歐洲理事會(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uncil),我給它編號1,此架構由成員國的國家首腦組成,是歐盟最高決策機構。且注意,馮德萊恩不是這機制的主席,主席是米歇爾(Charles Michel)。米歇爾是比利時律師,2014年曾出任比利時首相,當時只得38歲,現年也只是48歲,是比利時歷來最年輕的首相。第2個主要機制是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由成員國的部長組成,所以又稱為部長理事會,是一個協調機制,沒有常任主席,採取輪任制。在此補充一下,由元首組成的1、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uncil有些中譯為歐洲理事會,跟由部長組成的2、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的中譯歐盟理事會只是一字之差;有時,部份華文媒體甚至也把1中譯為歐盟理事會。如此一來便很容易引起混淆。本集節目稱1、由元首組成的President of the European Council為歐盟高峰會,讓它跟2不會搞亂。大家日後也可留意這些中譯名稱,成員是各國元首、抑或是部長,就是1和2的分別。

權力次序排第3的是歐盟執行委員會,或稱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是歐盟的行政機構,負責執行和落實,擁有分配資源的權力,也可以提出立法建議。

馮德萊恩就在2019年開始出任這個會的主席。談到這裡,大家且留意,以元首為主的歐盟高峰會主席是米歇爾,表面看來,權力層次應該比馮德萊恩略高;然而,在過去五年間,無可否認馮德萊恩的表現更加強勢,世人知道誰是馮德萊恩,卻未必知道誰是米歇爾。馮德萊恩的政治手腕和執行能力都有點不簡單,她在德國有貪腐官司纏身,極可能是以親美國來換取保護罩,令她在有靠山打點之下空降做了歐盟行政機關的主席位。馮德萊恩強勢,擁有資源調撥的權力,在俄烏戰爭的能源戰上完全配合美國的步伐,令歐盟國家雞毛鴨血之下仍然可以擺平局而,至6月底的這一刻,幾乎掃除了連任的阻力。

馮德萊恩這位置上一任由歐洲小國盧森堡人榮克出任。榮克在盧森堡做了19年首相,是歐盟首相任期最長的一位。但是對大眾而言,大家未必太留意榮克的存在,卻一定知道馮德萊恩。所以,美國相中了一隻很有戰鬥力的棋子。

最後,談第4個權力架構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主要是監督、諮詢和立法機構,也是歐盟內唯一的直接民選機構。以馮德萊恩的位置而言,上面由1至3的機制對她的連任已達成共識,提名也被認可了;之後,未來就是走歐洲議會這一步程序,由歐洲議會700多位議員投票通過,如此便正式生效。

上面是主要的機制,歐盟其他重要機制還包括:歐洲法院(歐盟的司法機構)、歐洲中央銀行、歐盟對外行動署等。 歐盟對外行動署負責外交和安全事務,負責人現任是西班牙前外交大臣博雷利(Josep Borrell),他在2019年就任,任期5年。

而六月份達成共識的,不只是馮德萊恩的連任提名,還包括第1個權力機制歐盟高峰會的主席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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