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否決Visa及萬事達卡與商戶和解協議

法院法官拒絕批准,萬事達卡及Visa總值300億美元的反壟斷和解協議,協議涉及兩間公司同意降低向商戶收取的信用卡及扣賬卡的費用。 美聯社

一名聯邦法官25日否決了全球最大的兩家信用卡業者Visa、萬事達卡(Mastercard)和一些零售商之間達成的價值300億元的反壟斷和解協議,該協議遭到不少零售行業的譴責。

據《國會山報》及CNN的報道,擬議的和解協議源自於2005年一場反壟斷集體訴訟。商家在訴訟中稱,信用卡公司和與其發卡銀行串通一氣,向企業收取過高刷卡費用,並阻止它們引導客戶選擇其他更便宜的付款方式。

Visa和萬事達卡合計控制著信用卡市場80%的份額,它們在今年3月份同意限制向接受其信用卡的零售商收取交易費。作為初步協議的一部分,信用卡巨頭同意在至少3年內將所謂的刷卡費用降低至少4個基點(0.04%),並將未來的費用上限限制在2023年的水平。

雖然法官做出的裁決的詳情尚未公開,但根據法院25日發布的一份備忘錄稱,因為沒有做任何更改「法官不太可能最終批准初步和解協議。」

萬事達卡通訊高級副總裁艾森(Seth Eisen)稱對這一事態發展感到失望,稱萬事達卡將尋求其他選擇來解決長期存在的法律問題。Visa的發言人也表示,仍然認為擬議的和解協議是「適當的解決方案。」

零售業團體對擬議的和解協議進行了猛烈抨擊,因為擔心該協議只能暫時緩解系統性問題。支付聯盟(MPC)委員會一名成員稱,「值得慶幸的是,法官做出了正確決定,並認識到這對零售商及其顧客來說是一筆多麼糟糕的交易。」零售商每次刷信用卡平均要支付2.24%的費用,儘管部分費用可能高達4%,根據MPC委員會的成員全國零售聯合會(NRF)的說法,刷卡費用通常是零售商僅次於勞動力的最大營運成本。零售商也呼籲國會通過《信用卡競爭法》(Credit Card Competition Act),該法案將要求資產超過1000億元的金融機構提供至少兩種網路選項,且至少一種不是Visa或萬事達卡,來處理信用卡交易。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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