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叛亂為由驅逐官員 國會難度料大增

聯邦最高法院裁定前總統特朗普可以繼續參選後,部分大法官承認,裁決將會明顯收窄國會權力,日後立法機關可能難以「叛亂」為由,驅逐涉嫌犯事的民選官員。

NBC報道,高院這次雖一致裁定特朗普得直,但4名女性大法官卻另行撰寫判詞,在不同程度上質疑5名多數派同僚的理據,其中保守派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形容,裁決處理了原本無需處理的爭議,3名進步派大法官進步派大法官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卡根(Elena Kagan)、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聯合發布另1份判詞,也說裁決超出必要範圍,限制了國會引用《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條的權力。

訴訟期間反對特朗普的陣營一直表示,若按第3條原則,特朗普即使贏得11月大選,國會仍可拒絕確認結果讓他就職,但這次高院裁決出爐後,此舉已經不再可行。有見及此,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法律學者哈森(Rick Hasen)形容,裁決等同賦予高院重大權力,可以限制國會在這方面的決定,或者國會嘗試褫奪特朗普執政資格的話,「最終決定權」在於高院。

其他專家也表示,國會2022年頒布《選舉點算改革法案》(Electoral Count Reform Act),正是為了防止選舉爭議和國會騷亂重現,議員可以拒絕承認不合法的選舉人票,也可阻止獲勝候選人就職。

但也有評論持不同意見,紐約大學法學院教授理皮爾德斯(Richard Pildes)表示,3名進步派法官的判詞可能只是表示,如果特朗普再次執政,其總統職權可能會受到法律挑戰。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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