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tz租車缺手控模式 殘障者集體興訟

圖為Hertz公司位於三藩市的一個租車點。灣區城市新聞社

灣區城市新聞社電

代表全國殘疾人司機的多名律師,日前在三藩市聯邦地區法院向Hertz租車公司提出集體訴訟,指控其違反保護殘疾人法律。

訴狀指出,根據美國殘疾人權益保護法(ADA),Hertz租車公司應在所有供租賃汽車中,提供殘疾人可用的「手控」模式,但目前只有少數幾款租賃汽車可供殘疾人預約「手控」模式。同時,即使是最便宜的可供殘疾人預約的租賃汽車,租金價格也比非殘疾人客戶最便宜的汽車租費貴100元以上。

汽車「手控」模式是通過增加控制部件,讓駕駛者可以用單手控制汽車加速或剎車,另一隻手使用旋轉按鈕控制汽車行進方向。

代表殘疾人司機提告的律師來自一個非牟利組織「殘疾人權益倡導」(Disability Rights Advocates)。早在28年前,即1996年10月,這個組織就曾入稟法院控告赫茲公司,指其租賃汽車沒有「手控」模式。當時這個集體訴訟在2000年5月達成和解。

和解協議要求Hertz公司在所有租賃汽車中,免費增加便攜式或可臨時安裝的「手控」模式,這種裝置不需要對汽車進行永久性改裝。同時,在各大機場租車點,顧客只要提前8個小時通知Hertz預約增加「手控」模式,在其他租車點,要提前24小時預約。

當年的和解協議有個陷阱,Hertz公司只承諾了執行2年,因此今年再因此受到集體訴訟。

在Hertz租車公司的網站上查詢「殘疾人租車服務」,可以看到該公司在美國大多數地區可免費提供配備「手控」模式的租賃汽車,但最後有一個「*」腳注,寫道:「雖然Hertz租賃車隊某些車輛可以實現『手控』,但考慮到客戶安全以及車輛可供租用情況,我們無法為每種車型提供適應性的駕駛設備,也無法確認特定品牌或車型的預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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