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上訴案裁決料影響對前總統刑訴

最高法院正在權衡是否受理3宗國會騷亂上訴案,由於涉案3名被告與前總統特朗普面對同樣罪名,因此高院最終的裁決結果,也會影響司法部對特朗普提出的選舉爭議刑事案。

NBC報道,高院原定於1日舉行例行會議,討論是否處理這3宗案件,但因前任大法官奧康納(Sandra Day O’Connor)去世,會議需延至8日後才會進行。

3宗上訴案的被告費雪(Joseph Fischer)、朗恩(Edward Lang)和米勒(Garret Miller)均涉嫌在2021年1月6日,阻撓國會確認總統拜登勝出,因此面對妨礙政府程序的指控,考慮到特朗普也面對同樣罪名,換言之,3人若能擺脫這項罪名,也會讓特朗普得益,相反高院駁回上訴的話,3人及特朗普的官司都會繼續。

根據日程,如果高院同意受理3宗上訴案,案件將在明年6月之前審結。至於特朗普的聯邦選舉爭議案,暫定明年3月開審,假設辯方律師以妨礙政府罪名正遭遇挑戰為由,要求審訊延期的話,預料最多只能拖延3個月,仍需在明年11月大選前開庭。

法律專家解釋,上訴案爭議焦點在於《美國法典》(U.S. Code)第18卷第1512(c)(2)條,當中列明任何人「不正當地」阻撓、影響或妨礙官方程序,最高可判囚20年。

司法部稱,上述條文包括國會確認大選結果,但挑戰一方質疑,國會在能源企業安隆(Enron)案後修改法律,原意是阻止企業銷毀文件、逃避政府調查,並不適用於國會騷亂這類事件。

此案的另一個令人關注的地方,是保守派大法官托馬斯(Clarence Thomas)的角色。高院上次審議國會騷亂上訴案時,牽涉保守派律師伊士曼(John Eastman),而伊士曼早年曾擔任托馬斯的法律秘書,再加上托馬斯的妻子金尼(Ginni Thomas)也曾協助挑戰選舉結果,因此牽涉潛在利益衝突。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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