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捲入奴魯貪腐案 多位名人向法官求情

據三藩市本地網媒San Francisco Standard報道,涉嫌用2萬元賄賂三藩市工務局長奴魯(Mohammed Nuru)的三藩市58歲華人 Ken Hong Wong (音譯:黃康)認罪三個月後,周四(30日)將等候法官判決。他獲得加州財長馬世雲(Fiona Ma)等知名人物寫信求情,希望法官從輕發落。

今年8月,曾任加州懲教局分局長的黃康承認兩項聯邦賄賂罪名。

辯方請求法官處以三個月家居軟禁和配帶電子監控器、三年守行為和1萬元罰鍰,但恐與聯邦檢察官辦公室可能建議求刑的要求相牴觸。

黃康2015年退休,華裔社區略有名氣,以「金城大少」之名表演唱歌。

根據認罪協議,黃康承認2019年獲一名友人委託,將2萬元現金轉交奴魯,換取安排某人進入市工務局工作。雖然檢方在法庭文件中未表明該人身份,但地方新聞網站San Francisco Standard報道,該人是一名中國年輕工程師,僅短暫為市府工作。

在聯邦法官奧里克(William Orrick)判刑前夕,黃康獲得多名知名人物寫信求情,包括馬世雲、三藩市警委余健全(Larry Yee)和前密爾勃雷市長李偉忠(Wayne Lee)。

曾任州眾議員和市參事的馬世雲在信中證明黃康傑出的職業生涯和社區服務的歷史。她表示,她與黃康認識20年,指對方經常為不少民間活動擔任義工,又參與許多社區表演服務民眾。

雖然馬世雲稱以私人身份寫信,但以註冊會計劃和加州財長身份簽名。

同樣聲稱以個人名義寫給法官的余健全告訴法官,他認識黃康10多年,形容對方很有愛心,當義工幫助華埠其他人,又指對方的音樂「感動不少人」。

李偉忠坦言,對黃康遭依刑事起訴感到驚訝,又懷疑黃康只因為人友善才被利用。

黃康代表律師格魯爾(Steven Gruel)認為,黃康不應被判囚,因為他的所為與貪污醜聞中其他人的比較是「相形見絀」,例如中國富商張力等。他在法庭文件中提到,聯邦調查局(FBI)人員從2020年10月開始接觸黃康以來,約談黃康70多次,他都一直配合調查。

黃康在寫給法官的信件直言,他對於其所為「感到非常羞愧」,又為此道歉和承諾做更好的人。

本案將於周四下午裁決,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迄今尚未提出求刑建議。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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