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操控「攬炒團隊」關聯人士「打國際線」 呼籲制裁中港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 3 間《蘋果日報》相關公司涉嫌串謀他人發布煽動刊物,以及請求外國實施對香港特區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案件審訊過程中,控方共傳召5名已承認控罪的被告作為「從犯證人」,包括《蘋果日報》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西方反華組織「攬炒團隊」關聯人士陳梓華、李宇軒,另亦傳召前壹傳媒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作為「特赦證人」,他們各人皆揭示黎智英在案中的主要角色及相關罪行。

從犯證人李宇軒作供稱,「G20」團夥、「攬炒巴」劉祖廸團夥及「G攬」(「G20」聯合「攬炒巴」)團夥於 2019 年 6月至 9月期間進行了3次全球眾籌登報活動。李在庭上將3次「全球眾籌登報」墊支處理登報費用、眾籌款項的提取等相關細節逐一交代。黎為擴大自身影響力及加強反華國際文宣力量,對3次全球眾籌登報皆「出錢出力」。在3次全球眾籌登報活動中,李宇軒均多番透過陳梓華獲黎及 Mark Simon 出資墊支,涉款逾數百萬港元。

陳亦於 2019年 9月穿針引線,介紹李與 Mark Simon 互相認識,Mark Simon 後來更安排美國國會議員來港見包括李在內的反修例團夥。黎曾於 2019 年 9月30日在《華爾街日報》撰寫評論文章,提及「如果中國經濟崩潰,政權合法性亦會垮塌,即使共產的中國不倒下,習近平政權亦會垮台;中美貿易可將中國(經濟)推向崩塌的邊緣」。該論述與「攬炒巴」劉祖廸「支爆」論述一致。

張劍虹。資料圖片
張劍虹。資料圖片

 

陳沛敏。資料圖片
陳沛敏。資料圖片

 

黎與陳梓華共6次見面,會面中黎聽取了陳講述前線勇武派的抗爭情況,黎希望透過陳聯繫「勇武」,並認為勇武派中是時候需要一個領導角色,欲透過陳協調勇武派行動,爭取國際支持抗爭。 2020年1月14日,即黎在台北與陳梓華等人會面數天後,黎將自己全資擁有的公司「Lacock Incorporated」,連同公司銀行戶口內的8 萬元存款贈送給陳梓華,為了獎勵陳在國際遊說或要求外國對香港或中國實施制裁方面出色的表現。

2020年5月28日陳梓華將美國政府就《香港國安法》實施建議書的連結轉發給黎,黎表示已閲讀有關文件,並指出「希望這個周末特朗普會提出更嚴厲的制裁措施」。 陳梓華指稱約於2020年5、6月,李宇軒當時表示希望加入IPAC、並問陳其應該以個人名義或團體名義(「攬炒團隊」)加入,陳回覆指要先向 Mark Simon 請示。其後陳稱 Mark Simon「好支持李宇軒加入」,並指示李應該以「攬炒團隊」加入 IPAC。

2020年6月16日黎相約陳到《壹傳媒》大樓進行午餐會面。黎於會面期間提及可透過《蘋果》英文版將香港相關資訊,直接傳播予外國的政治「枱底人」,促使他們向當地政府官員提交報告要求制裁中港等措施。會面中,陳表示十分憂慮,指自己可能會干犯《國安法》,並認為不應該再去倡議制裁,惟黎認為《國安法》「雷聲大雨點小」,表示會繼續呼籲制裁,又要求陳於文宣及國際線方面作配合及「繼續做」。黎亦指「IPAC 好重要,一定要有呢啲國際支持」,並透露自己「同美國果邊傾緊」,研究如何為反修例示威者提供協助。

2020年10月24日黎的一則Twitter推文內容包含向「 攬炒巴」劉祖迪致敬、「#standwithhk」的 hashtag 及附上一則專訪劉祖廸的《蘋果》英文版報道連結,當中報道提及劉領導一個名為「攬炒團隊」(SWHK)的國際遊說組織。

本報法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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