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出康城首都業主涉擅拆主力牆,在牆上開洞並安裝門,遭屋宇署票控2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控辯雙方同意本案爭議業主是否知道拆除的是主力牆。控方另提及業主簽署室內裝修申請表的時間,是在承建商之後,望法庭加以考慮。裁判官劉淑嫻押後裁決至12月29日。
知否所拆是結構牆
控辯雙方早前已呈交書面結案陳詞,今於庭上作口頭補充。雙方同意本案爭議點為被告辜晉豪是否知悉工程拆除的是結構牆,毋須證明被告知悉拆牆的後果。劉官則認為,針對「進行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的第二項傳票罪,有關被告對拆牆的知悉程度應達到「知道拆牆」,抑或需達「知道拆結構牆」才可入罪,這點應由法庭定奪。
承建商蓋章後才簽署
辯方於審訊時曾質疑涉案單位的室內裝修申請表或不是由同一人填寫及簽署,又指不清楚文件的處理次序。控方今指出涉案承建商遠域企劃有限公司的報價單於2022年10月22日發出,上面有提及拆牆工程,公司亦於同日蓋章並簽署室內裝修申請表,被告則在同年11月1日簽署該申請表。控方遂望法庭考慮被告簽署的日期,是在承建商蓋章後。
被控兩項傳票罪
被告辜晉豪,被票控1項明知未經批准及同意進行建築工程罪,及1項進行工程、而工程進行方式相當可能導致有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罪。兩罪指辜晉豪於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5月27日期間,作為與日出康城首都6座某室拆除部分結構牆建築工程直接有關的處所擁有人,授權進行該工程,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受傷或財產損毁的危險;及明知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而在上址展開或進行該工程。
案件編號:KTS11159、11160/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