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雙程證女子涉虛報學歷申「高才通」 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處理

32歲持雙程證女子涉於前年為申請「高才通」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虛報持有澳洲蒙納許大學的學士學位。她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批准以簽保守行為處理,她須自簽2000元,守行為24個月,控罪獲撤銷。

虛報持澳洲蒙納許大學學士學位申高才通

控方庭上表示,經控辯雙方商討及索取法律意見後,同意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並提出守行為時間不少於2年。被告同意案情後,鄭官批准她以2000元自簽守行為24個月。

同意案情指,在調查「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下的居港申請時,被告遭懷疑以海外院校的虛假學歷申請入境許可證。翻查入境紀錄發現,一份以被告姓名、透過「高才通」來港居留的申請,在2023年10月8日線上提交予入境事務處。該申請中,被告聲稱曾就讀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 Australia),並於2014年7月獲授工商管理學士學位。申請附有據稱由上述大學發出的入學證明、澳洲學生簽證、以及相關澳洲出入境證明等文件。

被告澳洲簽證申請記錄遭揭發存問題

入境事務處相信該申請的資料為真確,遂於2023年11月2日批准被告的入境許可證申請。同年12月22日,被告憑入境許可證進入香港,並獲准居留至2025年12月22日。

然而經澳洲總領事館核實,被告的澳洲簽證申請記錄與他人存在關聯。2025年5月23日,被告在辦理入境許可時被截查。

被告李菲,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今由資深大律師清洪代表。李菲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或該日前後,為取得入境證,即一張根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在港居留入境許可,而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在申請該入境證時,李聲稱自己於2014年7月在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獲得經濟及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案件編號:STCC 202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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