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時20歲的西裔男子高曼茲(Kevin Gomez)2023年11月29日晚6點40分在法拉盛大學點大道(College Point Blvd)夾41大道西南角,駕車倒後時撞死3歲華裔幼童陳昆塔斯(Quintus Chen),並將其拖行約10英尺後逃逸,被起訴過失殺人罪等14項罪名,被告否認控經過。紐約州皇后區高等法院陪審團審訊,並且退庭商議多天之後,全數為非亞裔組成的十多位陪審員10月31日作出高曼茲包括二級過失殺人罪、二級攻擊罪、過失殺人罪;二級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罪等重罪全部不成立,其餘無駕照駕駛等多項輕罪成立。法官於12月10日量刑。
陳昆塔斯父親親自到法庭聆聽審訊結果,他表示對裁定被告過失殺害他愛兒無罪感到非常不滿意,對審訊公平表示懷疑,陳先生並即時以手機把法庭裁決告知在法拉盛美甲店工作的妻子,陳太太情緒激動,難控失望之情,電話筒傳來飲泣之聲的說 , 聽了這個結果,我們全家人接近崩潰狀態,精神受到嚴重打擊。
來自香港的陳太太說,自從這個案件發生,丈夫已經有一段很長時間不能工作,現在聽到這個結果,我們一家精神深受打擊,涉案者竟然沒罪!這個是冤案!一個撞死人不顧而去的司機,竟然判他沒有罪,也不願意賠償給我們受害者家庭!逍遙法外,她疑美國法律,公義是否公平。
被告過失殺人脫罪與陳家反應冰火兩樣情
陳昆塔斯案的結果是氷火兩權情。穿著淺色西裝到庭的被告高曼茲,與可能是父母和祖母等多位親屬陪同出庭,在法官引導審員如何作出被告是否過失殺等重罪的裁決,然後陪審員退庭兩個小時後得出裁決結果前,高曼茲面上神情凝重,當陪審團代表宣佈對他的所有過失殺人重罪不成立時,他的代表律師握拳慶祝並輕輕拍了高曼茲以示祝賀。庭訊之後在法庭外,高曼茲與親屬擁抱慶祝。
皇后區大陪審團起訴書指出,2023年11月29日下午6點39分左右,監視器畫面顯示,高曼茲在案發現場將他2014年白色英菲尼迪Q50停在了法拉盛41-04號大學點大道前的禁止停車區域。他隨後進入了附近的Dunkin’ Donuts甜甜圈店,然後回到了他的車。陳昆塔斯走在父親前面,從路沿走下來,正好走到一輛英菲尼迪轎車前。
監視器畫面顯示,孩子的頭部超過了引擎蓋頂部,司機應該可以看到他。高曼茲沒有打方向燈,就駛入了大學點大道(College Point Boulevard)的車道。
陳昆塔斯被甩出引擎蓋,摔到車底,汽車輪胎將其輾過,拖行了大約10英尺(約3公尺)。高曼茲似乎減速或停車後才開車離開。陳昆塔斯頭部和頸部嚴重受傷,被送往紐約長老會皇后醫院搶救。當晚7點31分在醫院被宣布死亡。
涉嫌車禍撞倒人後後逃離現場的高曼茲,在案發後翌日下午到109分局自首,他稱自己只持有學習駕照(Learner Permit)而逃逸。
住在馬斯佩斯第60路的高曼茲被控14項罪名,包括二級過失殺人罪、二級攻擊罪、肇事逃逸罪等。過失殺人罪;二級魯莽危害他人安全罪;魯莽駕駛罪;在未持有有效財務擔保的情況下駕駛或允許他人駕駛機動車;兩項駕駛車窗貼膜的機動車罪;駕駛未註冊機動車罪;非法轉彎罪;違反張貼的限制停車、駐車或泊車罪。
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
3歲幼童陳昆塔斯在法拉盛被汽車撞倒死亡案審結,陪審團裁定涉案嫌疑人高曼茲被控過失殺人等重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