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今日(24日)通過關於設立「台灣光復紀念日」的決定,以法律形式將10月25日設立為台灣光復紀念日,並規定國家通過多種形式舉行紀念活動。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為,這有利於體現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這一無可辯駁的歷史事實,鞏固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的格局。
決定指出,1945年,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前仆後繼、浴血奮戰,取得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的偉大勝利,台灣隨之光復,重回祖國懷抱。台灣光復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勝利的重要成果,是中國政府恢復對台灣行使主權的重要鐵證,是台灣作為中國一部分的歷史事實和法理鏈條的重要一環,是兩岸同胞的共同榮光和全體中華兒女的民族記憶。
為維護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和戰後國際秩序,展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捍衛國家主權、統一、領土完整的堅定意志,強化兩岸同胞共同民族歷史記憶,弘揚愛國主義精神,激勵兩岸同胞在新時代新征程中為國家統一、民族復興作出新的貢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作出設立台灣光復紀念日的決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就決定草案向常委會作說明時介紹,1945年10月25日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儀式在台北舉行,至此台灣、澎湖列島重歸中國主權管轄之下。近年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台灣同胞多次提出建議,要求設立台灣光復紀念日,並舉行紀念活動。設立台灣光復紀念日,在國家層面舉行紀念活動,有利於體現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分這一無可辯駁的歷史事實,鞏固國際社會堅持一個中國的格局,引領兩岸同胞傳承、弘揚偉大抗戰精神,激勵全體中華兒女為祖國統一、民族復興而團結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