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就優化零售基金守則作諮詢 便利散戶參與私募市場

證監會就建議修訂本港零售基金守則,即《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市場諮詢。主要修訂範疇包括,接納風險價值(Value at  Risk)計算方法來評估基金風險;納入開放式基金最新的國際流動性風險管理標準;分階段開拓零售投資者參與私募市場的渠道,包括放寬獲授權的非上市基金投資流低流動性資產的限制;及加強貨幣市場基金的監管要求 。證監會表示,有關建議將令香港證監會認可基金的監管制度,與最新國際監管標準接軌,並擴闊投資者的產品選擇。

接納風險價值計算法有助提高基金制定競爭力

其中證監會的建議接納以替代準則來管控零售基金的衍生工具投資,即將會在現有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淨額上限計算法下,同時接納風險價值計算法 。證監會指出,此建議容許合資格且經驗豐富的基金經理可更靈活地運用衍生工具,並與歐洲和美國等主要基金司法管轄區的做法看齊,從而為投資者提供更多產品選擇,及提升香港基金制度的競爭力。 

零售投資者能夠參與私募市場

證監會還將採取循序漸進的方式,便利新基金的銷售,讓零售投資者能夠參與私募市場。首先是容許上市封閉式另類資產基金進入市場,其後會按個別情況准許證監會認可非上市基金更靈活地投資於更高比例的低流動性資產,即新規將准許非上市零售基金將超過15%的基金資產淨值投資於低流動性資產,包括私募市場資產。

開放式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納入最新國際標準

在更新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的規定方面, 證監會建議,開放式基金流動性風險管理納入最新國際標準,包括確保基金所持資產的流動性切合其贖回條款;主要投資於流動性較低的資產的基金應採納和使用反攤薄工具;貨幣市場基金方面,證監會建議,進一步加強貨幣市場基金的規定,包括要求實施至少一項反攤薄工具,就合資格的優質貨幣市場工具及提供 固定資產淨值的貨幣市場基金訂立更具透明度的規定

優化措施將鞏固香港作為領先的國際資產和財富管理中心地位

證監會投資產品部執行董事蔡鳳儀表示,這些優化措施展現了證監會致力以穩健的監管制度來推動公眾基金市場的發展,以及鞏固香港作為領先的國際資產和財富管理中心地位,證監會將繼續促進產品創新,同時保障投資者利益,以確保我們的監管制度在全球保持競爭優勢。

另外,證監會亦建議對《證監會強積金產品守則》、《集資退休基金守則》、《與投資有關的人壽保險計劃守則》及《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守則》的有關條文作出相應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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