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者樓新躍罪成面對10年監

一名曾在紐約市一中文報社擔任記者,居住在史丹頓島的華裔男子因策劃與2019年特朗普在海湖莊園(Mar-a-Lago)舉行的連任競選募款活動相關的非法「空頭捐款」計劃而在布碌崙的紐約東區聯邦法庭受審後,於周三(15日)遭聯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

被告是現年59歲的樓新躍,又名丹尼爾.樓(Xinyue“Daniel”Lou)住在史島大基爾斯區(Great Kills),他遭陪審團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共謀詐騙美國政府和以他人名義捐款。被告曾是中文報社記者,後來從商。布碌崙的聯邦陪審團是在經過多日的審訊後裁定他罪成。

根據檢察官,被告樓新躍和特朗普籌款委員會達成協議,如果他籌集到2萬5000美元,他將獲得兩張VIP門票以及與特朗普合影的機會。被告後招募了一些人參加2019年3月10日的競選募款活動,並承諾償還他們向特朗普勝利委員會捐款的費用。檢方稱,他收取了超過3萬9000萬美元的捐款支票,並以等額現金形式發放,作為補償,以償還那些幫助隱瞞捐款來源的人。

檢察官解釋,身為中國公民,被告沒有資格進行競選捐款。這項籌款計劃違反了禁止虛假捐款(以他人名義或使用已補償資金進行的捐款)的聯邦選舉法。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在當年的補償金額超過2.5萬美元。

在案件的審訊後,主控官阿爾法(Meredith Arfa)作出結案陳詞時強調:地位、福利、管道,這就是被告策劃並實施非法籌款計劃的原因。她辯稱,被告的動機是有機會與特朗普總統見面並獲得政治影響力。但被告辯護律師卻辯稱,被告並不知道他的行為是非法的,而且是公開進行的。

律師說,樓在數百人參與的微信公眾號上宣布,任何想參加籌款活動的人的捐款都將獲得報銷,沒有比這更能證明樓認為自己的行為合法的證據了。根據法庭文件,庭審期間出示的證據包括名片、航班行程單以及樓前往佛羅裡達州參加籌款活動的照片。

檢察官在審訊中出示了大額現金提取的財務記錄以及特朗普勝利財務委員會的協議,這些協議明確規定,報銷捐款是被禁止的,並且「司法部會嚴格執行」。法庭文件還指出,2019年3月8日,樓向一位被稱為檢方的一號線人的人發送了一條電子訊息。翌日,他向該人提供了約5600美元現金,作為據稱以其名義捐款的報銷。

在審訊中多名出席活動的證人作證說,他們收到了與其捐款金額相等的現金報銷。政府聲稱該計劃削弱了聯邦選舉委員會執行有關聯邦選舉資金來源和金額限制法律的能力。而根據《紐約時報》報道,在9月提交的一份文件中,檢察官試圖阻止被告的律師辯稱,樓因支持特朗普而成為選擇性起訴的受害者。

檢察官稱:「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被告遭到選擇性起訴。被告不應能夠辯稱他「僅僅因為支持」特朗普而被起訴。檢方也說,特朗普的競選團隊受到了被告的誤導,團隊未受到任何不當行為的指控。在審訊中,被告沒有親自作證。他將於2026年2月24日被判刑,面臨最高10年監禁。本報記者林意善紐約報道

被告被定罪後和律師離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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