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州州長紐森10日簽署新法案,允許租客可自行選擇網絡服務商,不再受房東簽署的網絡服務計劃限制。
據《沙加緬度蜂報》報道,AB1414法案由代表翠斯(Tracy)地區的民主黨州眾議員蘭森(Rhodesia Ransom)提出,並推動通過參眾兩院,最終獲州長簽署成為法律。蘭森10日發表聲明指出:「雖然網絡服務打包方案有時能提供折扣,但部分房東將節省下來的金額據為己有,甚至向租客加價,導致加州租客被迫使用高價服務。這項法案將確保加州民眾能獲得可負擔的網絡選擇。」
該法案獲多個社區組織支持,包括加州公寓協會及西方法律與貧窮問題中心(Western Center on Law & Poverty),但遭主要網絡服務商組成的加州寬帶及視頻協會(California Broadband & Video Association)強烈反對。
加州寬帶及視頻協會表示,法案將威脅網絡運營商與公寓及出租屋業主之間的打包價協議,可能令租客最終面臨更高費用。該協會曾遊說州長否決法案,但未果。
協會總裁諾曼(Janus Norman)表示,對州長簽署AB1414深感失望,指打包價協議可讓中產階層以折扣價享用高速網絡,而新法將阻礙民眾享受這種有效模式。他強調:「我們將繼續努力,以實惠價格為加州居民提供優質網絡服務。」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