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年逾七旬的法官在曼哈頓高等法院提起訴訟,指控紐約州1869年制定的法官76歲強制退休法構成年齡歧視,違反2024年通過的《紐約州平等權利修正案》。
據《紐約郵報》報道,訴訟指出,現行法律要求法官在70歲退休,並稱該強制退休規則在制定時,平均壽命僅約40歲。部分法官可通過認證程序留任至76歲,但之後因年齡被「任意」終止職務。
訴訟強調,平等權利修正案將年齡歧視與種族、宗教歧視同等看待,相關州政策涉嫌違憲。
訴狀稱,當年70歲為罕見高齡,但如今多數人壽命遠超此年齡。訴訟還指出,州議會成員無年齡限制,若適用相同規則,今年將有30名州參眾議員被迫退休。
代表原告的退休上訴法官薩克斯(David B. Saxe)表示,「這是一場歷史性訴訟。強制退休讓司法系統失去最優秀的法官,損失巨大。」他強調,現有每兩年一次的認證程序,包括身心檢查,足以確保法官能力,另有機制處理不當行為。
原告之一、布碌崙上訴法官米勒(Robert J. Miller)於5月年滿76歲,依現行規則將於年底離開法庭。他表示,法庭正面臨歷史性高案件量,僅因年齡移除他及其他法官,將削弱司法系統及時提供正義的能力。
米勒稱,強制退休不僅對個人造成毀滅性打擊,也損害司法機構運作。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