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停職的35歲德籍麻醉科受訓醫生涉1個月間多次於伊利沙伯醫院內盜取逾13毫克麻醉藥,價值約1,100元。他否認10項盜竊罪,經審訊後,裁判官陳志輝今於九龍城法院裁決指,被告與兩名顧問醫生會面時承認自己取走了藥物自用,但被告承認的藥物與控罪不同,而且很多醫護人員均有權限填寫系統記錄,雖然被告行為可疑,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所以罪名不成立。
被告郭學霖(KURTZ Moritz Sebastian),被控10項盜竊罪,指他於2021年2月4日至3月18日,分別10次於伊利沙伯醫院內偷竊共13毫克瑞吩坦尼,而上述物品為醫院管理局的財產。
承認取走藥物與控罪提及不同
案情透露,被告自2021年1月起任職伊利沙伯醫院的麻醉科醫師,院方在同年3月收到其他醫生對被告的投訴;被告在同年3月與顧問醫生莊友全及許潔敏會面,並承認取走藥物作自用。
陳官今裁決時,提到雖然辯方爭議被告在會面中作出招認的自願性,但認為兩名顧問醫生作供直接、盤問下亦沒有動搖,接納他們為誠實可靠的證人,並裁定被告在會面中的招認可呈堂。不過,辯方陳詞指出,被告在會面承認取走的藥物與控罪所指不同,亦有多名醫護人員具權限登入系統及填寫藥物記錄,故取走控罪藥物的記錄不一定由被告輸入。陳官認為雖然被告十分可疑,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故裁定罪脫。

被告郭學霖(KURTZ Moritz Sebastian)。資料圖片
案件編號:KCCC2614/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