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紐約檢察官莫琳科米 控告遭特朗普及司法部不當解雇

本報訊

前南紐約聯邦檢察官莫琳科米(Maurene Comey)週一(15日)提起訴訟,指控她今年7月遭美國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解雇一事「非法且違憲」,並聲稱很可能與她的父親是誰有關。

《美國廣播公司》(ABC)報道,莫琳科米是前聯邦調查局(FBI)局長詹姆斯科米(James Comey)的女兒,曾起訴多名高知名度被告,包括嘻哈巨星尚康布斯(Sean Combs)、婦產科醫師羅伯特哈登(Robert Hadden)、性犯罪者傑佛瑞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及吉絲蓮麥斯威爾(Ghislaine Maxwell)。她的訴狀指出,總統特朗普、司法部、司法部長邦迪(Pam Bondi)及其他被告在解雇她時未說明理由,也未給予正當程序。

前南紐約聯邦檢察官莫琳科米(Maurene Comey)週一(15日)提起訴訟。美聯社

訴狀寫道:「事實上沒有任何合法解釋。被告解雇科米女士,完全或主要是因為她的父親是前FBI局長詹姆斯科米,或因她被認為的政治立場與信仰,或兩者皆是。」特朗普曾在其首個總統任期內解雇詹姆斯科米,原因是後者發起調查2016年大選俄羅斯干預的指控。

訴狀批評:「以所謂『憲法第二條』為由政治性解雇科米女士,顛覆了民主與司法體系的根本原則。像科米女士這樣的聯邦檢察官必須能在不畏懼或偏袒任何政黨與立場的情況下履職,唯法律、事實與正義為依歸。」

美國司法部發言人對此拒絕評論。科米指出,她當時才剛接手一樁高知名度的公職貪腐案件,結果在7月16日下午4時57分收到一封電郵通知:「你與司法部的僱用關係即刻終止,並立即解除你的聯邦公職。」

訴狀稱科米的上司們「明顯震驚與難過」,南紐約聯邦檢察官傑克雷頓(Jay Clayton)也未提供任何解釋,只告訴科米:「我只能說命令來自華盛頓,其他無可奉告。」

科米的律師團隊強調,總統無權僅因認為不忠誠就解雇一般的聯邦檢察官,這些人屬於職業公務員。「無論總統或司法部,都沒有無限權力隨意解雇聯邦助理檢察官。」訴狀如是說。

科米要求恢復職務並追討積欠薪資。


封面圖片來源: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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