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的一條司法解釋稱,自今年9月1日起,無論雙方協商還是勞動者單方承諾,任何不繳納社保的約定都是無效的。這被社會解讀為「強制社保」,旨在擴大社保覆蓋、保障勞動者權益。在中國五項社會保險法定繳費之和已相當於工資水平40%的背景下,如果真的強制繳費,無異給負重前行的企業再添新枷。
中國企業社保繳費率達31.3%,在全球範圍內僅次於瑞典(31.4%),遠高於德國(約21%)、日本(14.1%-27.9%)和美國(10.6%)。儘管法定名義繳費率高企,實際繳費率卻往往大幅「縮水」。大量中小企業通過漏報農民工數量、濫用「勞務派遣工」制度、或僅按最低基數繳費等方式規避責任。部分企業甚至僅繳納「三險」而非法定的「五險」,繳費基數僅為當地社平工資的60%。這種「高名義、低實際」的結構,削弱了社保制度的可持續性。
勞動密集型企業在中國佔主導地位,其利潤空間本就微薄。社保繳費一旦增加,則將侵蝕人工成本優勢,使企業在國際上的競爭力下降。在深圳等地區,即便企業繳費比例已降至14%(低於全國標準的20%),許多小微企業仍難以承受。對月薪3000元(420美元)的勞動者而言,8%的養老保險與2%的醫療保險繳費意味著每月硬性扣除300元(42美元)。通脹壓力下,這筆支出只會擠佔基本生活費用。
更嚴峻的是歷史負擔的轉嫁問題,現行社保體系需承擔國企改革遺留的養老責任,這一隱性成本通過高費率,轉嫁給了新一代企業與勞動者,形成代際不公。為了規避高額社保成本,勞動力市場將被動催生出兩類「靈活就業」形態。一種是基於位置的靈活就業(如外賣、網約車、保潔),男性從業者多,對學歷和經驗要求極低。另一種是基於雲端的靈活就業(如網上設計、直播、電商),突破地理限制,女性從業者多。統計數據顯示,新型靈活就業人數佔比已從2019年的8.4%飆升至2024年的15.2%,而求職端佔比達36.4%。這種「被動靈活化」並非勞動者主動選擇,而是適應性生存。
要破解高費率與強制繳費引發的矛盾,需要逐步改革。比如借鑒其他國家經驗,降低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將僱主繳費率從20%降至10%左右,同時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允許15%以內稅前繳費),形成政府、企業、個人責任共擔模式。
經合組織國家平均社保繳費率僅為21.8%,而中國僅養老保險就逼近28%。這組數字背後是小企業主們在盈虧線上的掙扎。當全民社保新規通過多層次保障的系統重構,成為新業態包容的民生擴容,和代際公平的精算平衡時,才能讓民眾真實地感知到自己的社保「繳得值、用得上」。雖然司法解釋不能當做執法依據,但鑒於它在判例指導中的作用,以及規定違規成本,實質上仍對企業產生軟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