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飲用水風波持續發酵多日,供應商「鑫鼎鑫」被揭發用冒牌水,被政府終止合約,事件引發公眾對政府修訂招標合約關注,其中包括取消創新建議的評分。政府物流服務署今日(22日)解釋,因應樽裝飲用水的規格簡單明確,必須符合指定技術規格和運送安排要求已在招標文件內列為必要要求,投標者能提出合適創新建議的空間非常有限,加上其他原先在計分制下可獲取分數的項目,例如交貨期、擁有國際標準化組織(ISO)證書及提供網上訂貨系統等,亦已被納入招標文件作為必要或可取要求。因此,即使在2025年的招標,評審標書時沒有考慮創新建議,這改變並不影響是次招標對樽裝飲用水的品質要求。
物流署會在收到的標書中先確定標書符合所有指定技術規格及其他必須要求,才按投標價格揀選中標者。

標書要求入標者填報分別運送到港島、離島、九龍、新界,包括大嶼山及海灘的單位及總預計價格。

文件要求入標者填寫樽裝水生產地、製造商名稱、品牌名稱、每樽水容量、生製工廠的地址等資料。

文件亦要求入標者確認樽裝水是否符合ISO9001、ISO14001等生產標準。

文件詳細列明樽裝稅要求的技術規格,包括需使用蒸餾或經營滲透技術過濾的飲用水

標書表格首頁(中文)

標書表格首頁(英文)

政府飲用水風波持續發酵,「鑫鼎鑫」被揭發使用冒牌水。
就2023年的招標,物流署評審標書時有考慮投標者提交的創新建議,惟相關投標者提出的創新建議均未能獲得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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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強調,今次招標均採用相同的技術規格要求,包括水質必須符合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由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發布的《食物微生物含量指引》(2014年8月修訂版或其最新版本,如有更新)中關於瓶裝/包裝飲用水(天然礦泉水除外)的微生物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