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團體指控洛杉磯警察局違反法官禁止針對報道抗議活動的記者的禁令

洛杉磯警察局長徽章。圖片由美聯社提供。

據《今日美國》報導,新聞團體指控洛杉磯及其警察局違反法院命令,在記者報道8月8日的抗議活動時用警棍毆打並逮捕他們。這份由第一修正案聯盟及其代表洛杉磯新聞俱樂部和獨立媒體「地位政變」(Status Coup)的律師於8月13日提起的訴訟稱,洛杉磯警察局8月8日的行為公然無視第一修正案以及法院7月份發布的限制令。

《今日美國》聯繫了洛杉磯市和警察局徵求意見,但截至發稿時尚未收到回應。

這些團體正在就報道聯邦移民執法抗議活動的記者的待遇起訴洛杉磯市和洛杉磯警察局。

這項限制令最初有效期為兩週,後來被延長。該限制令規定,部門不得對未構成威脅的記者使用非致命性彈藥,不得禁止記者進入或逗留在封閉區域,不得襲擊或妨礙記者,不得在封閉區域因違反宵禁命令、妨礙執法人員工作或在收集、接收或處理信息時未驅散而逮捕記者。

藐視法庭動議指控洛杉磯警察局的警員在8月8日他們所謂的「和平」移民抗議活動中違反了該限制令。

起訴書稱,警員排成一列,並在晚上9點左右開始向抗議者移動。起訴書稱,「隨後,在沒有任何警告和驅散命令的情況下,警員們開始高喊後退,并快速前進,推聚集的人群並用警棍毆打他們。」

這些團體在新的法庭文件中辯稱,隨後記者們沒有地方不受洛杉磯警察局的攻擊地工作。投訴稱,那些堅稱自己有權待在那裡的人被「無視」或「被告知等待」。

自由撰稿記者貝克納-卡米切爾(Sean Beckner-Carmitchel)在6月報道移民抗議活動時也受傷,他要求與部門主管或發言人談話,卻被要求後退。投訴稱,「在再次提出要求後,一名洛杉磯警察局警官推了他,並用警棍擊打他的肋骨,導致他瘀傷疼痛。」貝克納-卡米切爾繼續按照法院命令中的指示,要求與主管談話。投訴稱,除了一名警官回答說現在這不重要之外,其他人都面無表情。

在發布驅散令後,該部門逮捕了大約20名剩餘的抗議者和記者。投訴稱,警官們用紮帶將他們綁起來,並將他們按在牆上超過一個小時。

據起訴書稱,攝影記者斯特恩(Nicholas Stern)也被擊中面部,獨立記者伯格(Tina Berg)被警棍擊中,小指遠端指骨被撕開。起訴書稱,大多數記者在現場被釋放,但兩名記者,高迪(Nate Gowdy )和施萊克(Carrie Shreck),被送往洛杉磯市中心附近的一所監獄。

起訴書還提出了其他要求,要求法官判定被告藐視法庭,並修改先前的命令,使其「明確涵蓋使用警棍和任何其他類型的武力」。

一些新聞和公民自由組織也在6月起訴了美國國土安全部和國土安全部長諾姆(Kristi Noem),指控他們稱聯邦官員在洛杉磯對記者採取了違憲行動。

初步禁制令聽證會定於8月25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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