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權之便機場內擅取乘客錢包 前國泰客戶服務主管認罪還押候懲

前國泰客戶服務主管在香港國際機場工作期間,利用職權之便盜取乘客銀包,事主損失金額逾5千元。涉案前客戶服務主管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先下令被告賠償5846.6元,判刑則押後至8月20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懲。辯方求情指,被告因一時貪心拾遺不報,將他人拾獲並交予他處理的銀包據為己有,他現願意向事主作出賠償。

承認機場禁區內盜竊乘客銀包內含現金及證件等

36歲被告高毓駿,報稱地勤人員,承認一項盜竊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11月21日,在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六層(禁區)207號登機閘口,偷竊一個黑色銀包,內載有港幣1.3萬元、英磅$60元、日圓25萬、香港身份證、英國駕駛執照、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兩張八達通、日本交通儲值卡,而上述物品為關志遠的財產。

求情稱事業失敗面臨絕境

辯方求情指,被告曾任國泰客戶服務主管,在任職期間獲上司及乘客的嘉許,其後在2020年開展滑板場生意,惟營運未如理想,2024年結業並返回機場繼續任職。警方在今年5月取得機場閉路電視片段揭發本案,被告隨後離職,現時任職散工。辯方續稱,被告現正面臨絕境,事業失敗,父親早年因癌症離世,母親有長期病患需照顧。被告本計畫與相戀多年的女友結婚,惟因本案需擱置。被告是家庭經濟支柱,母親的主要照顧者。

一時貪心拾遺不報願意賠償

辯方續透露,被告因一時貪心,拾遺不報,承認利用職權之便,將他人撿獲並交予他處理的銀包據為己有,沒有歸還事主,惟望法庭念被告沒有利用他人的疏忽而盜取財物。而且被告有意向事主作賠償,過往背景良好,明白案情具嚴重性,願取消擔保還押,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件編號:WKCC1291/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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