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開白牌車接客取酬 內地男判囚2個月及停牌1年

持雙程證男子承認在港利用平台「高德地圖」開白牌車載客取酬,他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及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等3罪。裁判官陳志輝指,被告認罪及過往無案底為最大求情理由,考慮所有情況後,終判被告監禁2個月,兼須停牌12個月。

內地網約車司機在港借朋友車載客取酬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7月4日以旅客簽證來港,他於內地曾持有網約車軟件並接客,他因對香港法律不認知,而在借用朋友汽車後如常使用上述軟件並接客,辯方望法庭考慮到被告認罪而輕判。

41歲持雙程證被告叶海,報稱無業,被控違反逗留條件、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3罪,指他於今年7月7日,在油麻地御金國峯地下,違反今年7月4日對他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駕駛出租車取酬載客,亦未有有效的第三者保險。

案件編號:KCCC171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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