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銀行「Cold Call」貸款騙局 男子扮律師呃24人$747萬 罪成囚3年

於2020年,警方接獲24名市民報案,指他們接到假冒銀行職員電話推銷低息貸款,並轉介到一所假的律師樓繳交保證金及進行借貸手續,之後一概未能獲得任何貸款,總損失金額達到港幣747萬。商業罪案調查科調查後,拘捕一名案發時28歲姓于男子,涉在案中假冒律師,並落案起訴四項「詐騙」及一項「企圖詐騙」罪,被告最終被法庭判處36個月監禁。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高級督察陸鴻基表示,警方於2020年接獲多宗報案,受害人指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懷疑受騙。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調查後,發現一個懷疑詐騙集團假冒銀行職員透過電話致電市民,聲稱可以提供超低息貸款。騙徒其後轉介受害人至同樣由懷疑詐騙集團成員運作的假律師樓進行借貸手續,要求受害人交出保證金作為借貸條件,並安排受害人簽署假借貸文件。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高級督察陸鴻基交代案情。黃文威攝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高級督察陸鴻基交代案情。黃文威攝

 

事件涉及24名受害人,損失金額共約747萬元。人員經深入調查後,鎖定其中一間懷疑假律師樓,拘捕涉案男子及12名收取騙款的傀儡戶口持有人。涉案男子其後被檢控,法庭審訊後早前裁定其4項「詐騙」罪及1項「企圖詐騙」罪罪成,案件今日(7月25日)在區域法院判刑,被捕男子被判囚36個月。

呼籲,市民如收到自稱銀行職員來電或即時訊息,應主動向銀行核實對方身份及聯絡電話真偽。警方強調,銀行職員絕不會轉介顧客到非銀行分行地方,如律師樓或其他財務公司辦理借貸手續或簽署文件,亦不會要求市民就申請提交保證金。警方重申,詐騙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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