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颱風韋帕襲港期間,天文台發出今年首個10號颶風信號,觀光船「海龍明珠號」在強風下懷疑「甩錨」隨海浪漂浮,漂至堅尼地城對開海面,撞上招商局碼頭。海事處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海事處在十號颶風信號生效期間,接獲通知指一艘觀光船在堅尼地城對開海面飄浮,並與招商局碼頭發生輕微碰撞。據初步了解,涉事船隻較早前停泊於油麻地錨地。
海事處接報後一直與涉事船隻的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繫,並得悉船東正安排把該船隻在安全情況下盡快拖至避風塘停泊,涉及費用由船東自行承擔。

消防輪接報到場處理。消防處FB

涉事船隻為「海龍明珠號」觀光船。梁國峰攝

救援船隻到場。

涉事船隻事後落錨固定。




救援人員趕到。


劉駿軒攝



「海龍明珠號」撞向碼頭。fb「西環變幻時」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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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龍明珠號」在海浪中撞向招商局碼頭。fb「西環變幻時」影片截圖
船隻撞向碼頭前,在海浪中不斷飄浮。fb「西環變幻時」影片截圖
「海龍明珠號」在海浪中撞向招商局碼頭。fb「西環變幻時」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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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船(本地船隻)條例》(第548章),涉事船隻的船東、船東的代理人或船長在船隻發生碰撞後須立即以口頭、訊號或書面方式向海事處處長作出報告,並須於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以書面方式向海事處處長提交詳情。由於海事處尚未收到有關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海事處將根據該條例向船東提出檢控。海事處會繼續進行調查,如發現有其他違反海事條例的情況,便會再作出跟進和檢控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