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闖懲教局行兇 假釋犯被控謀殺罪

嫌犯霍爾(Bryan Keith Hall)。 阿拉美達縣警

加州懲教局東屋崙辦公室假釋官伯德(Lemont Byrd)遇害案,48歲嫌犯霍爾(Bryan Keith Hall)被以謀殺罪名起訴,21日首次提審。媒體揭發霍爾犯罪累累,但三年前一宗殺人未遂案經與檢方協議後指控獲降至襲擊罪,從而得到假釋。

事發於本月17日下午1時,霍爾進入位於東屋崙Edgewater Drive的州懲教局辦公室,開槍射殺正在值勤的40歲假釋官伯德。接報的警員到場後來不及等待救護車,將伯德用警車送往醫院,但伯德仍宣告不治身亡。經過數小時搜捕,霍爾在國際大道與第90大道路口被捕。

霍爾犯案時處於假釋期,且被禁止持槍,現已依謀殺罪遭起訴,21日下午出庭。近100名來自不同部門的執法人員現身法庭,以示支持伯德。

KRON4新聞引述阿拉美達縣地檢官迪克遜(Ursula Jones Dickson)說法,霍爾犯案當日到州懲教局辦公室報到,比原定時間晚了一天,而伯德並非他的假釋官。

綜合KRON4和KTVU新聞報道,阿縣高等法院一份刑事起訴書顯示,霍爾過去近30年有多達10項定罪。

第一項定罪可追溯至1996年6月,當時19歲的霍爾在阿拉美達縣犯下二級搶劫。隨後數十年陸續犯下不同罪行,包括2005年9月持受管制物質銷售、2007年持有霹靂可卡因銷售、2011年4月身為重罪犯持槍等。2015年4月,他在中谷斯坦尼斯勞斯縣(Stanislaus County)犯下兩項重罪,包括非法駕駛或取用汽車和逃避警員追捕。

2017年11月,霍爾再次在斯縣依偷車和逃避追捕遭定罪,同年再犯下「暴力攻擊可能造成他人嚴重身體傷害」。

2022年,霍爾因殺人未遂遭起訴。州懲教局表示,遭收押兩年多的霍爾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殺人未遂罪降至襲擊罪,由於收押時間足夠法律所要求的刑期,因此今年2月獲假釋。

在伯德案中,檢方在起訴書中形容,鑑於霍爾過去前科累累,他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若被定罪,霍爾恐被處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伯德在州懲教局的年資長達11年,曾在海軍服役。州長紐森對伯德遇害感到痛心,「伯德以正直和具有勇氣服務,我們永遠感激他」。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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