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臨沂一個小飯店老板,因發佈了一條隨手拍攝的菜品影片,被當地市監局定義為「違法廣告」,罰款45萬元(人民幣,下同)。有律師表示,該處罰涉嫌濫用職權。目前,臨沂市蘭山區聯合調查組已介入調查。
影片未做出任何宣傳行為
據指尖新聞報道,飯店老板介紹,她經營了一家老菜館,面積不大,加上包房也只有幾張餐桌。今年2月,她在社交平台上發佈了一條自己拍攝的菜品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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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她突然接到蘭山區市監局工作人員電話,稱她發佈的菜品影片涉嫌為違法廣告,讓她配合調查。她表示,由於當時在幾十公里外的娘家,就在電話裏表示會在一周內去蘭山區市監局接受調查,並且第一時間刪除了影片。
但令她沒想到的是,還沒等她去接受調查,兩日後,一紙《行政處罰告知書》通過門縫被塞進了飯店。《告知書》上寫明,飯店涉嫌發佈法律禁止行為的廣告,且當事人拒絕配合調查,可以依法重罰,所以擬對飯店罰款45萬元。
對此,老板感覺莫名其妙:「我的飯店一年也賺不了多少錢,就因為我在平台上發了一個介紹菜品的影片,就要罰我45萬元,這樣的處罰是不是太兒戲了?這麽巨額的罰款不是逼我關店嗎?」
媒體通過查看老板提供的影片發現,影片最開始是一盆湯菜,手寫標註為「蛤蟆湯」,接著是多種昆蟲食材,最後是飯店的外觀。整個影片沒有聲音,未標註菜價,亦無購買鏈接,甚至沒有出現飯店的名稱和地址。
老板稱,最開始執法人員與她聯繫時,曾提到有人因這段影片舉報她的飯店非法售賣野生動物。但是她稱自己所用食材都是市場上公開購買的,根本沒有野生動物。而且自己發佈的也不是廣告,只是記錄日常的隨手拍影片。
對此,有律師表示:「經營者通過自有媒介客觀展示商品信息,不構成廣告,蘭山區市監局做出此《行政處罰告知書》存在涉嫌濫用職權的嫌疑。」
聯合調查組介入調查
山東臨沂市蘭山區聯合調查組11日晚發布情況通報:7月11日,網傳蘭山區一飯店因拍攝發佈菜品影片被認定為「違法廣告」,並面臨高額處罰。蘭山區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開展調查。
經初步調查,2025年2月15日,當事人涉嫌在網絡發佈使用國家禁止食用的動物蛤蟆(中華蟾蜍)加工菜品的影片。3月17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並於3月24日下達《行政處罰告知書》。3月27日,當事人向蘭山區市場監管局提交了陳述申辯相關資料,並主動刪除相關影片。5月12日,蘭山區市場監管局綜合具體事實和危害程度,決定不再作出行政處罰並告知當事人。目前,聯合調查組正對該案執法行為開展進一步調查。